为深入推进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职能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市场整治工作组牵头单位作用,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凝聚创建合力,在创城氛围营造、“文明餐桌”推行、经营行为规范以及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提振创城工作动力。按照县创城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及时组织农贸市场、商超开办方以及市场整治组各责任单位,召开创城工作动员会、推进会、观摩学习会5次。并围绕创建任务,建立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具体、考核有力的工作机制,推进创城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全面对标,提升创城工作标准。加大宣传造势力度,广泛动员商家通过电子屏、悬挂横幅等形式,宣传创城标语650余条,发放倡议书1500余份,投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桌签和“文明用餐 光盘行动”提示牌8300余个。严格按照实地测评标准,健全完善母婴室、无障碍设施等基础设施7处、制作大型公益广告28处。
三是压实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对辖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重点领域排查整治,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品药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依法严查假冒伪劣、过期变质、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1万余户次,查办案件31起,罚没款29.62万元,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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