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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用药安全温馨提示

时间:2021-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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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为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用药安全,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居民,在购买、使用药品时做到以下几点:

一、购买药品请到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正规药店或合法的医疗机构。

二、购药时,请认准“国药准字”的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应当认准“进口药品注册证号”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号”。

三、购买药品时应注意查看药品外包装的相关信息,如批准文号、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贮存条件等。使用药品前,应详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如药品用法用量,尤其注意不良反应及禁忌事项,同时要注意药品的安全存放,保证药品质量。

四、养成良好的购药习惯,在购买处方药时自觉配合药店,凭医师开具的处方购药。

五、保管好购药小票以及药品包装和说明书等,以便药品出现质量问题时进行投诉举报。

六、谨慎酒后服药。如酒后服用安眠药物有危险;糖尿病人使用降糖药期间,空腹饮酒易出现低血糖反应;酒后使用降压药、抗生素、抗精神病药物会导致不良后果等。处于服药阶段的患者不宜饮酒。

七、避免服药后开车。有些药品尤其是精神类药品和麻醉药品,对人的神经系统影响大,影响反应力和判断力,还有一些药品会影响驾驶者的反应灵敏性和自我控制力,为了安全,使用这类药品后请不要开车。

节日期间,消费者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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