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1年10月30日;来源:盐池县农业农村局
一、公示时间
2021年11月1日至11月5日
二、 公示方式
盐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三、 公示内容
整改任务措施清单第十六项(问题清单第47项):关于“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较低。各县区农药包装废弃物“谁经营、谁回收”的责任落实不到位,随机调查40家农户,80%的农户反映农药销售店未开展包装物回收。2019年、2020年吴忠市各县区集中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共64吨,经测算,至少50吨农药包装废弃物丢弃于田间地头或就地掩埋、焚烧。2019年以来,同心县回收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仅120公斤,经测算至少17吨农药包装物未按要求回收,回收率不足1%。”的问题。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整改时限:2021年10月底前
整改目标及措施:
(一)农业农村局强化对辖区内农资和农药经营主体的监管,切实落实农药包装废弃物“谁经营、谁回收”的企业经营主体责任。
(二)农业农村局加强自治区财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项目跟踪问效和绩效评价,切实将项目资金集中用于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的补贴,发挥项目撬动作用,提高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加强对已建立42个镇村级临时回收点运行的指导,做到农药包装废弃物应收尽收。
(三)农业农村局采取措施加大对种植大户、种植企业和广大农户关于《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杜绝私自随意丢弃和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的行为,集中交回收点统一回收利用。
整改完成情况:
制定印发了《盐池县2021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回收主体责任,建立回收点42个,建立县级暂存场所1个,用于集中收储管理、分类存放。给回收点配置农药包装废弃物专用回收桶52个。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培训推进会1次,组织下乡宣传9次,出动执法人员38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100余份。目前已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9200公斤,9月底已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置工作。
四、验收意见
按照区市党委、政府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我县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2021年10月28日,验收组主要采取调阅档案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措施清单第十六项(问题清单第47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经查《吴忠市贯彻落实2021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的3项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同意验收。
盐池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