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复杂严峻,我县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存在,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落实落细我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把好“外防输入”防线
(一)及时关注疫情形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密切关注全国全区疫情形势,随时查阅“宁夏新闻网”发布的“紧急通知”“疫情防控”信息,动态掌握疫情风险提示。
(二)加强重点人员排查。各乡镇(街道)、村组(社区)要强化属地网格化管理,做好重点风险人员信息登记、摸排和日常健康监测等工作。对有高风险区7日内旅居史的来(返)盐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有中风险区7日内旅居史的来(返)盐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有低风险区7日内旅居史的人员,入盐时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盐后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二、严格加强场所管理
(一)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三查一戴一扫”(查验体温、查验健康码、查验行程卡、佩戴口罩、扫场所码)、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对健康码、体温异常者不允许进入,未佩戴口罩者引导其正确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
(二)各类公共场所必须申领“场所码”,在场所入口处醒目位置多处张贴,进入人员必扫“场所码”,要安排专人提示并进行查验,切实做到不漏一人。
(三)快递外卖、酒店服务、交通运输、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各类重点场所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的频次开展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
三、压紧压实各方责任
(一)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各乡镇(街道)对辖区人员排查、场所管理工作承担属地责任,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居民养成扫码通行习惯。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置,确保做到排查管理“不漏一人”,公共场所扫码通行落实到位。
(二)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各类场所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要求,不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测体温、戴口罩、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等常态化防控措施未落实或落实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确保行业领域“三查一戴一扫”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压紧压实经营场所主体责任。坚持“谁管理、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各场所管理(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三查一戴一扫”常态化防控措施,把好入口关。聚集性活动的主办方应当根据防疫规定,提前告知参加人员“三查一戴一扫”要求,在入场馆时落实扫码通行措施。
(四)严格落实居民防疫责任。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做好自我防护,坚持不扎堆、不聚集、勤洗手,进入公共场所时,居民应当主动规范佩戴口罩,配合测温,扫“场所码”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如有发热和呼吸道感染症状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前往就诊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上防控措施,将依据疫情发展形势动态调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盐池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