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近期区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安排部署,抓实抓细抓牢我县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巩固“零输入、零感染”疫情防控成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当前,对涉疫风险人员管控主要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以下简称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以下简称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三种方式。居家隔离主要指在家庭环境下进行独立居住,环境要具备“一人一户一门”,不得外出,拒绝一切探访;居家健康监测主要指对相对风险较低的人群实施的一种医学健康管理,应做到“足不出户”。
二、解除集中隔离、居家隔离、防控区域管控措施之前,要按照标准、流程由县指挥部组织专家评估,报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审批后通知解除。
三、集中隔离满14天,隔离期间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且无新冠肺炎相关临床症状者,按期解除相应管控措施。其中,密接者转为7天居家隔离,次密接者转为7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期间隔离场所出现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的,解除集中隔离措施后的密接者实行14天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解除集中隔离措施后的次密接者实行7天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
四、解除集中隔离后,继续遵守所居住社区(村)有关防疫规定,做好健康监测、核酸检测、个人防护、清洁和消毒,保持开窗通风。14天内原则上不得离开居住小区(村组)。
五、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由所在社区(村)落实“五包一”措施,每日进行健康监测,按规定完成核酸检测,如有异常情况,立即规范转运至县人民医院进行排查。
六、解除管控措施的小区、村(组)、楼宇、单元等区域内的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原则上14天内不离盐,确需离开的向社区(村)履行报批程序。
七、凡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外人员入盐的,须持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对近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盐人员,查验48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同时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2次核酸检测措施。对健康码为“黄码”人员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2次核酸检测措施。
八、全县城乡居民近期非必要不离盐、不聚集,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非必要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感染风险的地区,确需前往的须提前向所在社区(村)或工作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返盐后,须向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报告相关情况并按规定接受健康管理。
九、全县12岁以上尚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3-11 岁人员和第二剂接种满6个月人员应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共筑免疫屏障。
盐池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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