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记沟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冯记沟乡的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有关规定,特编制《冯记沟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冯记沟乡人民政府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冯记沟乡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指南》将随着政府公开信息的更新和变化随之作出调整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盐池政务网站(http://www.yanchi.gov.cn/)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索取有关信息。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主要内容

1.机构职能(主要包括领导及分工情况;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机构文件(主要包括由冯记沟乡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及文件;以冯记沟乡人民政府名义发布或者冯记沟乡人民政府作为主办单位与其他单位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工作报告(主要包括年度工作报告等);

4.重要会议(主要包括重要会议的有关情况、领导同志有关讲话内容等);

5.人事任免;

6.重点工作;

7.应急管理(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应急安全知识、应急工作动态);

8.重大建设项目;

9.财政资金(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10.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1.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情况;

()公开主要渠道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具体网址: http://www.yanchi.gov.cn/。

当面受理点:冯记沟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联系电话: 0953-6659006。

在政务大厅一楼设立政府信息公告栏,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单位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需要冯记沟乡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盐池县冯记沟乡冯记沟街道;

办公时间: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3-6659006;

传真号码:0953-6659037;

电子邮箱:ycfjgzf2008@126.com;

邮政编码:751504。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本单位的信息,应填写《冯记沟乡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当面、传真或者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冯记沟乡公开申请”字样;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到本单位受理机构当面提出口头申请。

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利益关系密切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信息,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处理时限

本单位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在受理申请之后,将在第一时间向申请人提供申请公开的资料。如不能当面提供的,将告知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来获取申请公开的资料,但最迟不超过20个工作日。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不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免于公开的其他情况。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投诉者。

上级行政机关监督电话:0953-6018000,地址: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邮编:751500。

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监督电话:0953-6659006,地址:盐池县冯记沟乡冯记沟街道,邮编:751504。

附件:冯记沟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注:申办人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冯记沟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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