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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 发表日期:2019-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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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条例》办法)和《盐池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暨责任分工的相关要求,现将2018我办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8,我办认真落实《条例》和自治区办法《盐池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暨责任分工》,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改进政府机关形象改变工作作风相结合,精心组织、规范运作,成立了以办公室主任为领导,3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办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我办法治政府建设及示范创建产生的相关文件,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对全县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进一步提升了法治政府公信力。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我办在2018度共计产生政府信息40条,属于主动公开信息有29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我办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以落实2018年确定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抓手,全面贯彻2018盐池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暨责任分工的各项要求落实政务公开主体责任、公开内容和公开时限,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五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以政务公开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理顺办公室工作机制,确定1名办公室同志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负责我办年度产生各类政务信息的公开属性及网站公开工作;二是深化我办重点领域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促进各类行政依法依规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及示范创建的重要文件等,在制定发布后主动在门户网上公开,全年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县政府统一公开);政策文件5;依法行政类信息4件;其他20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8年,我办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度未发生针对我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未发生针对我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我办政务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未有涉及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情况。未产生群众反映涉及诉求方面答复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没发生针对我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处理政务信息公开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公开的质量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提高。继续坚持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着力提高政务信息“阳光意识”和“服务意识”。

()相关工作制度有待完善。存在公开目录不完整、保密审查内容不规范等现象。公众参与度有待提高。除确需保密事项,原则上都应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充分保障公民行使权利。

2019年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随着机构改革工作深入推进,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结合实际,稳步推进。根据《条例》的要求,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将涉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重点,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法制信息进行公开,做到依法、全面、准确、及时,有效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强化培训,增强公开的责任感。进一步学习《条例》,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

盐池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913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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