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3009/2020-00042 | 发文时间 | 2020-10-19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财政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盐池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盐池县本级财政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及新增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安排的报告》的决议 |
盐池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
县人民政府《关于盐池县本级财政2020年新增
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及新增转移支付
资金项目安排的报告》的
决议
(2020年9月30日在盐池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盐池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盐池县本级财政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及新增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安排的报告》。
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和新增转移支付资金项目预算安排的报告可行,符合相关资金使用规定,也符合我县实际,并且能够较好的保障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同时,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做相应的增加调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委提出的《关于盐池县本级财政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及新增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安排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盐池县本级财政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及新增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安排的报告》。
盐池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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