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3002/2023-00019 | 发文时间 | 2023-07-04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发改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招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 |
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
交易成本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近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了《关于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贯彻落实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持续规范招标投标交易担保行为,全面推广保函(保险),规范保证金收取和退还,推行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制度,探索实行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等,积极开展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专项行动,全面落实“依法必须招标的1000万元及以下政府投资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制度,进一步完善招投标交易担保制度、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同时,于2023年4月20日前将本部门落实《通知》的阶段性进展和成效,以及历史沉淀保证金清理情况(写明历史沉淀保证金金额、已清理完成金额)报送县发改局(联系人:杨平,联系方式/传真:6012228,邮箱:nxychfgj@163.com)。
附件:关于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盐池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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