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49/2020-00226 发文时间 2020-12-01
发布机构 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盐审服管发〔2020〕431号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神华盐池金凤0.45万千瓦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复合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盐审服管发〔2020〕431号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神华盐池金凤0.45万千瓦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复合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神华盐池金凤0.45万千瓦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复合

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批复


神华(宁夏宁东)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对<神华盐池金凤0.45万千瓦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复合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审查的函》收悉。我局委托盐池县水务局组织专家对《神华盐池金凤0.45万千瓦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复合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经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申请。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神华盐池金凤0.45万千瓦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复合光伏发电项目场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冯记沟乡,为新建项目。项目主要由光伏板区、输出线路区及检修道路区组成。项目总占地9.16hm²,全部为临时占地,占地类型为荒草地,项目建设期总挖方0.48m³,填方0.48m³,挖填平衡项目总投资2405.0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31.06万元。项目于202010月开工,202012月竣工,总工期3个月。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执行建设生产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9.16hm²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项目区地处生态脆弱区,工程建设应优化施工组织和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加强预防、治理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28.82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8.26万元,植物措施投资0.20万元,临时措施投资0.94万元,独立费用9.18万元,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9.16万元。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和方法。

三、你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尤其是施工机械进出施工场地时,要安排有序,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在工程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规定向盐池县水务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表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工程开工前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联系人和落实的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报盐池县水务局,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项目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作出重大变更的,必须报我局批准。

四、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你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在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前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严格执行验收、公示、报备程序。


附件《神华盐池金凤0.45万千瓦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复合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012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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