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07/2021-00185 发文时间 2020-09-30
发布机构 盐池县民政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盐民发〔2020〕102号盐池县民政局、卫生健康局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和医疗卫生融合发展的通知
盐民发〔2020〕102号盐池县民政局、卫生健康局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和医疗卫生融合发展的通知

盐池县民政局、卫生健康局关于推进养老

服务和医疗卫生融合发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各乡镇卫生院、街道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营医院,各养老服务机构(养老院、互助院、老饭桌、日间照料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局发布关于促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吴忠市民政局、吴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县养老与医疗服务保障功能,减轻全县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照护需求和养老机构专业医护水平之间的矛盾,满足老年人康养服务要求,特制定本通知。

一、工作目标

以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进养老服务和医疗卫生融合发展,保障老年人获得适宜、综合、连续的综合性康养服务,持续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逐步提升养老服务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健康养老服务能力,养老服务和医疗卫生资源实现有序共享,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失独、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显著增强。

二、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机制。各级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属地化、互利互惠和就近就便原则、采取多种形式的签约服务,签约医疗卫生机构定期指派医务人员为养老机构开展上门巡诊服务,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疗、合理用药指导和老年人健康管理等服务,养老机构为上门服务巡诊医务人员配置必要的工作场所并提供一定的服务费用。2020年底前,养老机构至少与1家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协作关系,签约协作协议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快速就医绿色通道,提供优先就医和优先住院的就医便利,每年定期为养老机构开展1次健康检查。

(二)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要在2020年底前要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老饭桌建立合作机制、融合发展,逐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养老服务能力。

(三)推进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为辖区内60岁以上失独和6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免费提供1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评估、体格检查、健康指南的健康管理服务,完善老年人健康档案并加强管理,在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结束后1个月内告知其体检结果及健康指导建议,以历年体检结果为基础,为老年人建立连续性健康档案并提供相关健康管理服务。

(四)开展老年人心理健康和关怀服务。县民政局将在2020年底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专业心理辅导人员为养老机构服务对象开展心理辅导。县各医疗卫生机构要为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和筛查评估,畅通社区与专科医疗机构之间的双向转诊通道。

(五)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老年人服务功能建设。加快落实医养结合放管服改革进程。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支持养老机构在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不断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和环境,进一步促进医养结合发展。2020年底前,县级医疗机构全部开设老年病科(病房),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所有医疗机构能够以不同方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基本适应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

(六)深入推进社区居家养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推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上门服务;对有意愿的老年人建立契约服务关系,开展签约服务,提升签约服务质量,提高履约率。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办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养老与医疗服务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各乡镇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合力推进本区域内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有效衔接。

(二)确定各自责任。在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深度合作中,要明确各自责任,始终把老人权益放在第一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诊疗服务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医生职业道德,不得随意推销药品、器械产品。

(三)强化督查考核。卫生健康、民政部门将加强对医养结合工作的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健全以服务质量、老年人满意度为主要指标的考核评估体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请各乡镇于1015日《医养合作协议书》分别报送卫生健康局、民政局。

附件:医养合作协议书

盐池县民政局               盐池县卫生健康局

2020930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网站地图

主办:盐池县人民政府    承办: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ICP备0900464号-5    网站标识码:6403230007宁公网安备64032302000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