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04/2023-00130 发文时间 2023-06-16
发布机构 盐池县教体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盐池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聘任何耀等35名同志为法治副校长的通知
盐池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聘任何耀等35名同志为法治副校长的通知

各乡镇派出所,盐州路派出所,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完善校园治理体系,提高校园治理能力,根据《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机制的通知》(盐政办发202316)要求,切实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治环境,经盐池县公安局同意,决定聘任何耀等35名同志为法治副校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聘任何耀为盐池中学法治副校长花马池派出所教导员

聘任孙廷为盐池县职业技术学校法治副校长花马池派出所副所长

聘任张武安为盐池县第二中学法治副校长花马池派出所副所长

聘任汪震东为盐池县第三中学法治副校长花马池派出所副所长

聘任罗昊为盐池县第四小学法治副校长花马池派出所民警

聘任李芹芹为盐池县第五小学法治副校长花马池派出所民警

聘任石宜林为盐池县第六小学法治副校长花马池派出所民警

聘任牛暾为盐池县第七小学法治副校长花马池派出所民警

聘任何辉为盐池县第二幼儿园法治副校长花马池派出所民警

聘任蒋锋为盐池县南苑幼儿园法治副校长花马池派出所民警

聘任荆双宏为盐池县城西滩幼儿园法治副校长花马池派出所民警

聘任王新禄为盐池县第五幼儿园法治副校长花马池派出所民警

聘任王伟成为盐池县银座第二幼儿园法治副校长花马池派出所民警

聘任郭君享为盐池县第一小学法治副校长盐州路派出所所长

聘任王瑞为盐池县第一中学法治副校长盐州路派出所教导员

聘任赵龙为盐池县第四幼儿园法治副校长盐州路派出所副所长

聘任何振锋为盐池县幼儿园第六幼儿园法治副校长盐州路派出所副所长

聘任徐凤为盐池县第二小学、星阳幼儿园法治副校长盐州路派出所民警

杨思敏为盐池县第五中学第三小学法治副校长盐州路派出所民警

聘任王春芳为盐池县北塘幼儿园法治副校长盐州路派出所民警

宋睿轩为盐池县第三幼儿园、天使特殊教育中心法治副校长盐州路派出所事业编警务人员

聘任胡永峰为盐池县第四中学法治副校长大水坑派出所所长

聘任郭振为盐池县大水坑第一小学法治副校长大水坑派出所教导员

聘任潘海龙为盐池县大水坑第二小学法治副校长大水坑派出所民警

聘任叶亚楠为盐池县大水坑镇幼儿园法治副校长大水坑派出所民警);

聘任薛宏伟为盐池县惠安堡中学法治副校长惠安堡派出所副所长

正禹盐池县惠安堡中心小学、惠安堡镇幼儿园法治副校长惠安堡派出所社区民警

聘任马伟为盐池县隰宁堡小学、隰宁堡幼儿园、灌区第一小学法治副校长惠安堡派出所社区民警

聘任马军为盐池县萌城小学法治副校长惠安堡派出所社区民警

张云盐池县高沙窝中心小学、高沙窝镇幼儿园法治副校长高沙窝派出所副所长

聘任张晓光为盐池县青山中心小学青山乡幼儿园法治副校长青山派出所副所长

聘任张华为盐池县王乐井中心小学王乐井乡幼儿园法治副校长王乐井派出所副所长

聘任李强为盐池县冯记沟中心小学法治副校长冯记沟派出所副所长

聘任马丽娟为盐池县冯记沟幼儿园法治副校长冯记沟派出所社区民警);

聘任董洋为盐池县麻黄山中心小学麻黄山乡幼儿园法治副校长麻黄山派出所社区民警

以上人员聘任期1年,聘任时间自2023615日至2024615日,原聘任法治副校长自动解聘。

二、工作职责

(一)参与制订学校法治教育规划、计划,协助学校开设法治教育课程,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根据治安形势变化,联系学校实际,结合学生特点,实施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

(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其他教育法律法规,定期培训法治辅导员,抓好青少年普法、学法、守法、用法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协助学校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平安校园等活动。对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要做好教育、转化工作,要协调学校、家长、社区签订帮教协议,落实帮教措施。

(四)了解掌握学校周边地区治安动向,及时向当地综合治理办公室提出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的工作建议,并积极参与组织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维护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

(五)配合政法部门妥善处理在校教师、学生违法犯罪案件,严肃查处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滋扰校园的案件。督促学校根据校规校纪妥善处理师生违纪行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六)协助学校与社区、家庭及社会有关方面的沟通联系,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法治教育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积极协助学校组织开展法治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校园欺凌治理等专项活动,形成长效机制,着力培养广大师生和家长遵纪守法的观念和自我保护的意识。

(二)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就依法治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学校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及时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三)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期青少年法治教育专题讲座等法治教育活动,针对师生及家长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宣讲,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小手拉大手带动增强全民法治意识。

(四)根据学校具体安排,对有不良行为或违法倾向的师生进行谈心帮教。

               盐池县教育体育局

                202361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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