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11/2024-00318 发文时间 2024-09-30
发布机构 盐池县自然资源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盐池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县政协2024第51号提案的答复函
盐池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县政协2024第51号提案的答复函

赵金民等委员:

《关于提质增效加快全县非煤矿山整合优化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过程

诚如委员所言,我县非煤矿山还存在开采规模普遍较小,以粗放式开采模式为主等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非煤矿山整合优化等方面的压力还会更加突出,解决这些问题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群众取得更大获得感。

5月3日我单位与委员赵金民等进行了面商沟通,就提案办理措施达成初步意见。

5月15日,我单位对该提案的初步办理意见、落实时间、工作难点等情况向县委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并就进一步加大落实力度提出了意见。

9月19日,在提案基本办理完毕后,将办理结果向“两办”汇报同意后,与赵金民等委员进行了沟通,在征得委员同意的基础上,9月27日进一步将办理结果逐级向县委政府分管领导进行汇报,征求意见,并得到认同。

二、办理情况

(一)针对“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开采企业‘安全体检’,对应付检查停产停工矿山,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停产整改和复工复产工作;对安全投入不到位、隐患整治无法完成、安全责任不落实的矿山该合并就合并,对非煤矿山偷采盗采等违法行为,关闭取缔、顶格处罚、同时追究法律责任”的建议,答复如下:

1、严格落实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程序。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复工复产工作要求,制定印发《盐池县矿山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方案》,明确规定了矿山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复工复产各项准备工作,并提交县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和属地乡镇申请验收,通过后方可复工复产。县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生态环保等部门,多次对未复工复产矿山联合开展巡查检查,对发现的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矿山,及时采取警告、约谈、罚款等方式,坚决遏制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2、强化行政处罚力度。2024年5月,根据矿山安全生产“八条硬措施”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县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部门成立工作组,联合开展非煤矿山了执法检查,共检查26家矿山,发现问题隐患103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6条,对安全投入不到位、隐患整治无法完成、安全责任不落实的13家矿山立案处罚,行政罚款89.8万元,有力震慑了违法违规生产的非煤矿山,切实促进了企业遵纪守法。

(二)针对“建立奖励机制。对非煤矿山开采企业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经济效益突出、照章依法纳税、稳岗就业突出的企业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奖励,树立正确的鼓励导向,促进非煤矿山企业为盐池经济建设添砖加瓦”的建议,答复如下:

1.制定印发盐池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矿山隐患的人员,按照制度及时兑现了奖金,同时也通过融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了宣传报道,有力督促了矿山企业的责任落实。

2.对安全投入有保障、法律法规有落实的矿山企业,及时督促指导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对成功创建标准化的矿山企业,及时向吴忠市、自治区应急管理部门申请给予奖励,有效提高了矿山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三)针对“要加快做好非煤矿山企业重组这篇文章,抓住机遇推进非煤矿山整合优化,逐步形成1-3家非煤矿山企业集团,破解非煤矿山小散乱现状,推动非煤矿山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答复如下:

1.已顺利完成青山石膏矿区内临近开采企业采矿权的地质勘查工作,获取了较为全面的地质数据,为后续的整合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正在联合相关部门和涉及的矿山企业协商拟定整合方案,充分考虑到矿区的地质条件、现有开采情况、环境保护要求以及企业的实际发展需求等多方面因素,力求制定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整合方案,整合采矿权已经正式纳入自治区2024年采矿权出让计划,各项工作正在按照既定的计划和规范有序推进,确保采矿权的出让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2.为实现矿业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提高矿业行业的整体发展质量和效益,县发改、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持续发力,对那些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资源利用效率低下、对环境造成较大破坏以及不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梳理整顿,目前非煤矿山企业的数量已成功整合淘汰至25家以下。

专此答复。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网站地图

主办:盐池县人民政府    承办: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ICP备0900464号-5    网站标识码:6403230007宁公网安备64032302000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