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3004/2023-00197 | 发文时间 | 2023-12-05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教体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盐池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对县政协31号提案的答复函 |
李慧慧等委员:
《关于加强全县健身器材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过程
诚如委员所言,我县在公共健身器材管理方面还存在跟进不及时、监管不完善等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公共体育健身器材监管方面的压力还会更加突出,解决这些问题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群众取得更大获得感。
5月10日,我单位与委员李慧慧等进行了面商沟通,就提案办理措施达成初步意见。
5月11日,我单位对该提案的初步办理意见、落实时间、工作难点等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汇报,并就进一步加大落实力度提出了意见。
7月25日,在提案基本办理完毕后,将办理结果向“两办”汇报同意后,与张佳钰等委员进行了沟通,在征得委员同意的基础上,10月25日进一步将办理结果逐级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进行汇报,征求意见,并得到认同。
二、办理情况
针对“各乡镇健身器材的维修问题,大部分面临损坏,无多余财力维修”的建议,答复如下:
1.由教体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办、社区、行政村积极配合,摸清底数,安排资金,及时进行维修更换。
2.2023年经各乡镇摸排上报、教体局排查,共排查出老旧破损健身器材156件(套),现已全部完成维修更新。
3.积极争取项目,安装智能健身器材,提升全县广大市民健身质量。
专此答复。
盐池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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