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18/2024-00048 发文时间 2024-09-24
发布机构 盐池县文广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盐池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对盐池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第13号代表议案(建议)答复的函
盐池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对盐池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第13号代表议案(建议)答复的函



盐池县大水坑镇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将东风村堡头组纳入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

(一)系统化资料整理。根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数据,梳理东风村堡头组现有档案资料,建立工作台账,结合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完善相关文物数据,系统分析东风村堡头组是否符合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要求和标准,目前,已将东风村堡头组纳入全县革命文物遗址目录清单。待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结束后,根据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的要求和标准,准备申报材料上报县政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进行公布。

(二)启动实地调查工作。根据国家文物局对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相关要求,盐池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已陆续开展,前期在兴武营、甘记畔石窟、窨子梁唐墓开展试点工作,有效利用无人机航拍航测等技术,建立文物三维扫描数字化档案。随后,组织召开四普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进会议,全面启动实地调查工作,截目前已经普查文物点29处。

(三)强化普查队伍建设。组织普查队员参加自治区文物局主办的全国文物普查培训,提高普查队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明确各成员的责任分工,并且聘请第三方专业团队,配备专业的普查设备和工具,如高精度的测量仪器、专业的摄影摄像设备等,提高普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实现普查数据的实时录入、整理、分析和共享,便于对普查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和管理。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加强以下工作,一是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和文物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文物普查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保护机制,科学规划文物资源保护利用,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做好文物巡视巡查工作三是加强文物保护动态监测,利用无人机等设备,监测东风村堡头组文物现状,并向当地村民宣传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发现破坏文物等行为积极向文物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盐池县文化旅游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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