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统计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
来源:盐池县统计局 发表日期:202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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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盐池县统计局

机构性质

行政机关

主体类别

法定行政机关

法定代表人

刘丽

经费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单位地址

盐池县文化街87号

投诉举报电话

0953—6012815

队伍编制状况

本单位实有行政执法人员5人,取得宁夏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行政执法证件0人或者其他部委执法证件5人。(待申领执法监督证件0人,待换发执法监督证0人。)

执法的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管理条例》

《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

委托执法情况

是否实施委托执法

受委托执法单位名称


受委托执法机构的性质


经费来源


受委托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情况


委托执法依据


内设法制审核机构情况


注:执法主体资格清单应概括填写执法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没有委托执法的执法部门不填写委托执法情况信息。填写相关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将此表在“盐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行政权力运行→行政执法公示”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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