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来源:盐池县农业农村局 发表日期: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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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推动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和有关要求落地落实落细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 >的通知》宁政办发202346)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有关要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方法,努力构建规范有效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全面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水平,现将盐池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情况

盐池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为盐池县农业农村局所属不定级别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共有编制29个,现有工作人员28人,其中26人为专业技术人员,2人为管理岗,25人取得执法资格,并对取得执法资格人员全部按照自治区要求配置统一执法服装,执法装备和办公场所得到了有效改善,办案质量和办案水平明显提高。

(二)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行政处罚工作:2023年共查处农业投入品和非法建设宅基地案件8起,其中兽药案2起,没收违法所得497元,罚款3675;动物诊疗案1起,没收违法所得610元,罚款4000;农药案1起、肥料案1起、残膜回收案1起、处未经批准非法建设宅基地案2起,均不予行政处罚。在执法过程中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执法事前告知,事中、事后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行政许可工作:2023年申请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5家,《生鲜乳准运证》《生鲜乳收购》共10家,兽药经销店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逐项验收,验收合格后在政府官网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无异议的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生鲜乳运输车辆安装GPS监控系统,并对车辆罐体、车辆行驶证和运输人员的健康证、驾驶证、身份证及培训情况等进行审核,同时对生鲜乳收购站的《生鲜乳收购证》、运输管理制度及运输合同等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办理《生鲜乳准运证》。

行政监督工作: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对农业投入品和畜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安排,配合自治区级抽检29个样品,其中玉米种子5个、大豆种子3个,小杂粮种子5个,有机肥料1个,农药15个;监督抽检兽药9个、畜禽及产品106个,全部送检。对种子包装、标签等环节加强监管,对种子经营门店抽取的样品,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严查转基因种子非法销售。抽检杂交玉米种子品种5个、大豆种子品种3个,经检测机构检测无转基因成分。利用Bt Cry1Ab/AcCP4 EPSPS快速检测试纸条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检测种子样品46个,全部显示阴性,判定为非转基因种子。对玉米区域试验参试品种全覆盖检测检测样品39个,同时对辖区重点玉米种植区惠安堡镇、花马池镇大田玉米进行了随机采样检测,利用Bt Cry1Ab/AcCP4 EPSPS快速检测试纸条检测样品共28份,全部显示阴性。

信访维稳工作:共接待农民电话投诉、网上投诉、信访局投诉转办案件25起,挽回经济损失5.02万元。结案率100%

(三)普法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

按照农业农村局八五普法安排和部署,通过微信公众号转发、乡镇集市宣传、举办培训班、现场讲解等多种方式,发放《民法典》《动物防疫法》《种子法》《安全生产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册、彩页5000余份;举办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和屠宰场、兽药销售及乡村兽医、农资门店等法律法规培训班13期,参加培训人员300余人;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200户,通过宣传培训和示范户认定农民群众尊法、守法意识和用法能力显著增强,有力推动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为加强种子、化肥、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药、兽药非法添加禁用成分等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在畜禽肉、蛋、蔬菜交易市场,定点屠宰场、农资经销店、兽药饲料店等张贴盐池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专项整治投诉举报电话,并设立了监督信箱,有效确保监督渠道畅通。

(四)案卷评查工作

积极对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自查评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全覆盖抽取20227月初至20236月底办结的3件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均为合格案卷,同时对自查出的不足积极进行改进,避免在今后的案件办理中出现类似问题。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学习。强化业务知识培训,积极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线上线下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2023年派出3名执法骨干参加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基层农技骨干人员农业综合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定期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学习农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有效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我局工作人员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严格执行调查、决定、执行等程序规定,以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为依据,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确保程序规范合法。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阶段,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做到公正、公开、透明。一是在行政执法文书及档案管理上,我局采用农业农村部统一制发的文书文本,规范制作,由专人统一管理,做到一案一卷,规范齐全。二是认真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严格按照法律条款实施行政处罚。三是建立健全农业行政执法制度,编制了《盐池县农业行政执法制度汇编》,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事后公示。通过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定期公示行政执法案件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了执法办案审核小组,认真开展了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审核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三、存在问题

一是执法人员的知识有待于更新、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有待于提高。二是硬件设施不足。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聚焦执法人员专业能力提升。积极组织参加区市农业农村系统及县司法局组织的各类线上线下行政执法培训,认真落实年度培训计划,围绕案例教学、现场教学和实战演练,认真组织开展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大评查活动,紧盯执法培训质量,切实提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及案卷制作等专业技能水平。

(二)不断强化农业综合执法力度。不断建立健全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等机制,坚持有案必办,切实提高办案质效,尤其针对宅基地、土壤污染、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一些不熟悉、不常见或者新领域执法,逐步消除执法冷冻区、真空区。

(三)深入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普法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农村法治文化赶集、安全宣传进农村等契机,多形式、多渠道,深入开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等相关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意识;持续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有效强化农村学法用法能力,有力推动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促进全县农业农村领域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盐池县农业农村局

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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