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精神,按照《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市设行政职权事项(第二批)>的通知》(吴政办发〔2022〕23号)要求,我局对本级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依法增加2项,现将盐池县农业农村局权力清单调整情况在盐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调整后,我局权力清单事项共272项,其中:行政许可11项、行政处罚189项、行政强制18项、行政检查21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奖励9项、其他类别19项。
附件:盐池县农业农村局权力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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