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3001/2024-00174 | 发文时间 | 2024-12-30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政府办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池县本级行政事项合法性审查指导目录清单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直属各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合法性审查工作,推进审查范围、审查内容、审查流程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相关规定,在全面梳理县委、政府职能职责基础上,科学编制了《盐池县本级行政事项合法性审查指导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现将《目录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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