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3001/2024-00124 | 发文时间 | 2024-07-29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政府办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盐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刘 娜同志 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分管县审计局。
联系县人大常委会、纪委监委。
许自霖同志 负责闽宁协作、民政救助、电商产业发展等方面工作,协助分管乡村振兴、招商引资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民政局。
联系慈善协会。
李国强同志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财税、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国防动员、国有资产监管、政务公开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政府督查室、政务公开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数据局、国防动员办公室)、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应急管理局,融盐国有资本投资集团公司。协助分管县审计局。
联系政协盐池县委员会,县委办公室、统一战线工作部(民族宗教事务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校,国家税务总局盐池县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盐池监督支局,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盐池分中心,供电公司、消防大队、工商银行盐池支行、农业银行盐池支行、建设银行盐池支行、宁夏银行盐池支行、邮政储蓄银行盐池支行、石嘴山银行盐池支行、中国银行盐池支行。
安建冲同志负责中国航油定点帮扶工作,协助分管乡村振兴、招商引资、通用机场管理等方面工作。
联系县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盐池县委员会、县妇女联合会。
王大鹏同志负责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林业和草原、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生态环保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段、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林业和草原局、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
郑 参同志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水利、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双拥、退役军人事务、供销合作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水务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草原实验站)、退役军人事务局、供销合作社,滩羊产业发展集团公司。
联系组织部(老干部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气象局、滩羊选育场,烟草专卖公司、宁夏水投盐池水务有限公司、宁夏盐池农村商业银行、汇发村镇银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鲍菊艳同志 负责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机关事务、广播电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教育体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文化旅游广电局(文物局)、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局、中医药管理局、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健康总院)、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盐州路街道办事处。
联系县委宣传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融媒体中心、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红十字会,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网络公司、新华书店。
金建雄同志 负责科技、工业和信息化、统计、资源能源开发、招商引资、商贸流通、投资促进服务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科学技术局(地震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统计局、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资源能源开发服务中心、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联系县科学技术协会、工商业联合会,国家统计局盐池调查队、邮政公司、地震台。
王 磊同志负责公安、司法、社会工作等方面工作。主持县公安局工作。
分管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
联系县人民武装部、法院、检察院,县委社会工作部(“两新”工委,县信访局)、政法委员会,县武警中队、雷达站。
同时,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负责分管领域所涉及的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招商引资、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环境保护、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
为提高政府工作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快捷高效运转,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实行AB岗工作制,许自霖、李国强互为AB岗、王大鹏、金建雄互为AB岗,安建冲、郑参互为AB岗,鲍菊艳、王磊互为AB岗。
根据以上工作分工调整,县人民政府成立的有关议事协调机构组长(主任、指挥长)进行同步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盐池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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