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01/2024-00072 发文时间 2024-03-28
发布机构 盐池县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池县人民政府与盐池县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池县人民政府与盐池县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盐池县人民政府与盐池县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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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件公开发布)


盐池县人民政府与盐池县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


为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支持工会更好地开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自治区总工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宁政办〔200424号)《关于印发<吴忠市人民政府与吴忠市总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吴政办发〔200921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

(一)政府向工会通报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政府出台涉及职工的规范性文件、政策以及重要工作部署

(二)研究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组织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本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三)研究解决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体系建设、维护职工利益和队伍稳定等方面问题,努力营造良好和谐的劳动关系

(四)工会向政府通报工会工作情况,反映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和意见,并提出建议。

(五)研究解决工会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听取政府对工会工作的希望和建议。

)其他需要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

二、联席会议的时间和参加人

(一)联席会议由县总工会提请政府共同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原则上年举行一次。如遇紧急问题,经过商议可随时举行。

(二)参加联席会议的人员根据每次会议的具体内容确定。政府方面主要有:联系工会工作的副县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工会方面主要有:主席、副主席及相关人员。双方认为必要时,可邀请其他相关人员参加。

三、联席会议的筹备

(一)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工会提出,报政府审定。

(二)联席会议由县总工会负责筹备。政府办公室配合做好协调工作。工会根据确定的议题做好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和对策。

联席会议的召开

(一)联席会议由联系工会工作的副县长召集并主持。列席会议的部门及人员根据会议议题确定。

(二)联席会议要在会前一周将开会地点和主要议题通知参会人员。

(三)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经会有关部门领导和工会领导会签后,由联系工会工作的副县长签发。

五、联席会议精神的落实

(一)联席会议作出的决议,由政府相关部门和工会负责落实。

(二)联席会议的其他事宜,由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与工会负责同志协商确定。

(三)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对联席会议进行宣传报道。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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