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3001/2023-00139 | 发文时间 | 2023-06-28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政府办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盐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池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盐池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盐池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盐池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宁政发〔2022〕1号)文件精神,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宁土壤普查办发〔2022〕4号)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修订版)》等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工作,确保盐池县土壤三普工作科学有序顺利完成,结合盐池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与目的意义
(一)总体目标与工作思路
盐池县开展土壤普查是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摸清我县土壤质量家底,服务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遵循土壤普查的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衔接已有成果,借鉴以往经验及试点典型做法,坚持“六结合” “六统一”要求,到2024年底实现对盐池县土壤的“全面体检”,全面摸清盐池县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土壤质量家底,为我县守住耕地红线、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的意义
盐池县土壤三普是查明县内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查清土壤资源数量和质量等的重要方法,普查结果可为土壤的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也可为盐池县经济社会生态建设重大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
土壤三普是一项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盐池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是继1979年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之后,开展的又一次全域内土壤资源情况全面调查,对于精准施策加强耕地保护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我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此次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土壤普查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在投入保障、工作推动、机制创新、考核监督等方面拿出硬举措,全面摸清我县土壤“家底”,为加快我县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与组织
(一)工作原则
全县普查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始终秉持在普查环节上求“质”、在普查组织上求“效”、在普查成果上求“用”、在普查宣传上求“众”的理念,切实坚持以下原则: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此次土壤普查是对农用地土壤的全面普查,兼顾部分未利用地,重点是用于生产食用农产品的土壤,耕地是重点中的重点。同时,在普查工作中还要重点突出对高标准农田、主导产业发展、特色农产品生产、退化耕地等区域的调查。
——科学规范,确保质量。严格按照“六结合、六统一”等要求,科学规范开展全县土壤普查工作。始终坚持将质量作为全县普查工作的生命线,切实加强全过程质控、全方位质控,确保普查成果真实可靠、科学有效。
——统一组织,强化保障。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要求,切实加强经费、技术、制度、宣传等方面的保障,确保土壤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工作组织
1.领导小组
为全面推进盐池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盐池县土壤三普”)工作,成立盐池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盐池县土壤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我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组织领导、督导检查和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事项,指导有关部门按要求开展工作,督促推动工作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郑 参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胡建军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卢星明 县财政局局长
王 军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石慧书 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资源
保护科副科长
陈 华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丁秀娟 县科技局副局长
李生权 县民政局副局长
路光全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 勇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党惠波 县水务局副局长
冯彦东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丽华 县统计局副局长
蔡 蕾 县气象局气象台台长
张铁汉 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副局长
郭 壮 花马池镇副镇长
陈红喜 大水坑镇副镇长
胡金钟 惠安堡镇副镇长
张 元 高沙窝副镇长
马艳玲 王乐井乡副乡长
张 斌 青山乡副乡长
郭建松 冯记沟乡副乡长
杨 涛 麻黄山乡副乡长
2.领导小组办公室
盐池县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下设盐池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盐池县土壤普查办”),盐池县土壤普查办设在农业农村局,胡建军同志兼盐池县土壤普查办主任。具体负责本县土壤普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督查和全县调查成果的汇总、审核与报送工作。盐池县土壤普查办负责盐池县土壤三普的具体业务和日常管理工作。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胡建军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主任:冯彦东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兴瑞 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石瑞鑫 县农技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牛有龙 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副主任
官 森 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兴国 县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飞奇 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 平 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
唐菊云 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高级工程师
高 玲 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高级工程师
张月琴 县农业农村局产业办高级农艺师
潘瑞宁 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助理工程师
王雅雯 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助理工程师
卢柳彤 县农业农村局干事
3.任务分工
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要求,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各负其责,明确专人参与盐池县土壤普查办工作,切实将盐池县土壤三普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协力推进盐池县土壤三普工作。任务分工如下:
(1)盐池县土壤普查办主要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业务和日常管理等事务,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培训等,编制盐池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实施方案。负责外业调查采样工作队、表层样制备与检测实验室的第三方技术支撑单位确定等相关工作(剖面样普查由宁夏农林科学院林业与草地生态研究所实施,制备和测试化验工作由区三普办组织相关制备与化验室进行);组织开展土壤普查、内业测试化验、质量督查和成果验收;组织县级普查培训及宣传报道;对接自治区专家指导开展土壤普查工作;负责县级土壤普查数据汇总及成果上报、县级成果数据的保密安全等工作。
(2)盐池县财政局负责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3)盐池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提供国土三调数据和森林资源清查固定样地数据等资料,指定专人配合做好业务图层数据对接、未利用土地的调查指导和相关技术支撑工作,配合开展林地、草地、园地及盐碱地土壤普查工作。
(4)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负责提供土壤污染详查等数据,配合做好相关技术支撑工作。
(5)盐池县水务局负责提供盐池县灌区分布图、水文和水文地质等资料。
(6)盐池县科技局负责提供土壤二普相关资料、盐池甘草地理标志农产品区分布等数据。
(7)盐池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农业生产和农田建设相关数据,包括但不限于高标准农田建设数据、地理标志农产品区分布数据、农业生产等数据。
(8)盐池县统计局负责提供相关统计资料。
(9)盐池县气象局负责收集提供盐池县降雨量分布图、盐池县年积温分布图等资料。
(10)盐池县民政局负责提供盐池县行政区划图等资料。
(11)各乡镇负责普查样点临时占地协调、青苗补偿、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
4.技术支持
(1)专家指导组技术支持
依托自治区、吴忠市土壤普查办专家技术指导组开展土壤普查工作,及时解答普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对土壤普查中预布设样点校核、外业调查与采样、样品制备流转与保存、内业测试化验、数据分析与成果汇编、技术培训等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指导。
(2)农技队伍技术支持
盐池县土壤普查办及各乡镇农技人员组成盐池县土壤三普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支持队伍。村(社区)至少有1名熟悉当地种植情况人员参与,协同外业调查与采样队进行样点土地利用、施肥信息等田间管理情况调查。农技队伍应积极参与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土壤普查办组织的土壤普查技术培训,充分了解普查技术规范及相关政策,提升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支持队伍外业质控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普查范围与任务内容
(一)普查范围
盐池县全县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林地、草地中突出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潜力相关的土地,如盐碱地等。
(二)普查任务
在盐池县土壤普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建盐池县土壤三普组织体系与队伍体系,确保普查工作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本次普查我县需完成1894个表层样点和61个剖面样点的普查任务。具体任务为落实盐池县土壤普查的组织方式、队伍组建、技术培训、进度安排、外业调查与采样、内业测试化验、质量控制、成果汇总与验收、建立县级土壤普查数据库等内容。
(三)普查内容
以自治区土壤普查办校核形成土壤分类系统和绘制土壤图为基础,以土壤理化普查为重点,更新和完善盐池县土壤基础数据,查清不同生态条件、不同利用类型土壤质量及其障碍退化状况,查清特色农产品产地土壤特征、后备耕地资源土壤质量、典型区域土壤环境等,全面查清盐池县农用地土壤质量家底。
1.土壤类型校核完善
自治区土壤普查办以二普形成的分类成果为基础,盐池县土壤普查办配合,通过实地踏勘、剖面观察等方式核实与补充土壤类型,完善中国土壤发生分类系统,并逐步推进使用中国土壤系统分类,完成自治区级土壤类型校核完善。
2.土壤剖面性状调查
自治区土壤普查办统筹安排剖面样外业调查与采样工作,盐池县土壤普查办协同,通过主要土壤类型的剖面挖掘观测、剖面样本制作、土壤样品采集和测试分析,普查土壤剖面发生层及其厚度、边界、颜色、质地、孔隙、结持性、新生体、植物根系和动物活动等。对于典型障碍土壤剖面,重点普查1m土壤剖面内沙性、砾石、砂姜层、白浆层、潜育层、钙积层等障碍类型、分布层次等。
3.土壤理化性状普查
盐池县土壤普查办通过土壤样品采集和测试,普查土壤颜色、质地、容重、孔隙度、有机质、养分情况、酸碱度、重金属等土壤理化指标,以及满足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的微量元素指标。
4.土壤立地信息普查
盐池县土壤普查办通过外业调查与采样,重点普查土壤样点所在区域的地形地貌、地表特征、植被类型、气候、水文地质等情况。
5.土壤利用情况普查
盐池县土壤普查办通过外业调查与采样,重点普查基础设施条件、种植制度、耕作方式、灌排设施情况、植物生长及作物产量水平等基础信息,肥料、农药、农膜等投入品使用情况,农业经营者开展土壤培肥改良、农作物秸秆还田等做法和经验。
6.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和土壤质量状况评价
盐池县土壤普查办利用普查取得的土壤理化、剖面性状和利用情况等基础数据,组织开展盐池县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和土壤质量分析,摸清土壤资源质量现状。
7.土壤数据库构建
盐池县土壤普查办组织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土壤数据库,包括空间数据库和属性数据库。空间数据库存储具有点线面经纬度和拓扑关系的土壤类型、采样点点位、剖面分布、养分分布评价、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土壤质量、地形地貌、道路和水系等内容的数据库。属性数据库存储空间点线面性质(或属性)的土壤类型、土壤性状、土壤障碍及退化、土壤利用等指标的数据库。同时可建立土壤数据管理中心,对数据成果进行汇总管理。
8.普查成果编制
盐池县土壤普查办组织开展土壤普查成果编制,包括数字化图件成果、数据成果、文字成果和数据库成果。开展土壤质量状况、土壤改良与利用、农林牧业生产布局优化等数据成果汇总分析,编制土壤普查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宜耕地质量等级报告、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报告、地理标志农产品产地土壤状况等专项报告,同时补充完善盐碱地调查成果。
四、组织实施
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宁土壤普查办发〔2022〕4号)有关要求,依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类型名称校准与完善工作指南(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底图制作与采样点布设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样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类型制图编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属性与专题图编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等规范,认真组织开展普查工作。
(一)前期准备
1.组织准备
盐池县人民政府成立盐池县土壤三普领导小组,并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盐池县土壤三普工作启动会议,学习《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的通知》(宁政发〔2022〕1号)、《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
2.方案编制
盐池县土壤普查办组织编制土壤普查实施方案、经费预算,并上报自治区、吴忠市土壤普查办备案。
3.物资准备
盐池县土壤普查办督促专业机构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与国家平台配套的数据采集终端设备,外业调查与采样的工器具和野外装备;土壤样品制备、检测、保存等场所和仪器设备等。盐池县土壤普查办根据工作需要配备数据存储、数据处理设备、相关软硬件设施及环境。
4.技术准备
盐池县土壤普查办组织管理人员、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骨干、样品制备与检测、样品保存与流转、数据审核、数据分析与成果汇总、报告编制等工作人员开展相关培训。
(二)预布设点位校核与优化
1.样点校核
根据国家土壤普查办下发的盐池县预布设样点位方案,盐池县土壤普查办依据地块利用代表性、距离村庄道路等远近、交通通达情况、遥感影像等,配合自治区校核队伍进行叠加图斑内样点的人工校核,进行校核数据确定,提高布设样点的科学性、合理性和代表性。
2.样点优化
以国家土壤普查办工作形成的相关成果为基础,结合盐池县实际和专题调查等需求,配合自治区土壤普查办开展预布设样点的优化和加密工作。
3.任务分发
根据国家及自治区下发任务清单,盐池县土壤普查办按职责做好任务安排,并将确定的“一点一码”样点任务及时下发给外业采样工作队。
(三)外业调查与采样
盐池县土壤普查办组织制定外业调查与采样计划,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修订版)》,开展样点现场确认、样点信息调查与填报、样品采集、样品包装与寄送等外业调查与采样工作,翔实外业调查与采样任务的进度安排。
1.工作计划制定
盐池县土壤普查办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土壤普查办的相关要求,结合具体情况,组织制定外业调查与采样工作计划,包括外业调查与采样队伍组建、调查物资准备、剖面和表层样点复核、学习与培训、调查时间和调查路线拟定、现场踏勘、工作调度、样品暂存与流转、质量控制、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计划。
关于调查时间,依据国家和自治区土壤普查办规定的土壤普查总体进度与当地适宜时间节点,进行外业调查。对于耕地、园地等样点,盐池县土壤普查办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土地利用方式、种植制度和耕作方式等因素,要求外业调查与采样单位充分利用耕种前、收割后的窗口期,因地制宜地安排调查工作时间,避免施肥、灌水、降水、耕作等的影响。
2.队伍组织
外业调查与采样具体由专业服务机构承担。盐池县土壤普查办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表层样土壤调查与采样专业服务机构。外业调查与采样专业服务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一定的土壤调查采样工作经验;具有健全的技术和质量管理制度。
承担调查采样任务的专业服务机构根据所承担的任务组建1支或多支外业调查与采样队。每个外业调查与采样队由5名以上人员组成,每支队伍须有1名技术领队,技术领队须通过国家或自治区培训考核并取得证书。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外业调查与采样队一般还应配备联络、后勤保障、劳动力保障等人员。
3.外业调查与采样培训
在明确盐池县土壤三普工作任务基础上,对实际参与外业调查与采样的工作人员开展理论知识与实操培训考核,分为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两个方面。外部培训是指每个外业调查与采样队的技术领队需参加国家土壤普查办或自治区土壤普查办组织的外业调查与采样培训,并通过培训考核,获得培训合格证书。内部培训是指外业调查队内部开展的外业调查培训和实习。外部和内部培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开展盐池县自然地理状况和成土因素(气候、地形地貌、成土母质、土地利用等),成土过程,土壤类型、特征与分布,土壤利用与改良,农业生产、农田建设及其历史变化等内容的培训和学习。
(2)开展外业调查需要的基础土壤学知识,包括《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修订版)》在内的外业土壤调查与采样、主要形态学特征的识别与描述等内容的培训和学习。
(3)开展外业调查全流程的现场实操培训和实习,现场发现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4)开展外业调查理论与实操考核。
4.调查物资准备
针对外业调查与采样物资准备,盐池县土壤普查办应督促、协助外业调查与采样专业服务机构完成准备工作。调查物资按功能用途划分,可大致分为图件文献类、摄录装备类、采样工具类、现场速测仪器类、辅助材料类、生活保障类、集成软件类。其中图件文献类包括样点分布图、土壤图、地形图、地质图、土地利用现状图、交通图、行政区划图等。
5.入场准备与善后
盐池县土壤普查办组织协调外业调查与采样专业服务机构完成入场前的相关资料收集,根据进度安排组织协调好各外业调查与采样队进场相关工作,督导外业调查与采样专业服务机构做好离场善后工作。外业调查与采样专业服务机构应做好入场前相关文献资料准备,并准备好相关调查采样工具设备。外业调查与采样专业服务机构应主动与盐池县土壤普查办对接,离场时须做好善后工作。
6.外业调查与采样
外业调查与采样队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外业调查与采样技术规范(修订版)》及其他有关要求,完成外业调查与采样工作,工作内容包括开展现场样点位置确认、样点局地代表性核查、土壤立地条件调查(包括样点基本信息调查、地表特征调查、成土环境调查、土壤利用调查、景观照片采集等)、剖面信息调查、土壤样品采集(包括表层混合样品、容重样品、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剖面样品)、土壤样品暂存与流转等。
(四)特色农产品专题调查
重点对盐池黄花菜、盐池甘草地理标志特色农产品进行进一步详查。
1.样点校核优化与任务下发。依据我县黄花菜、甘草种植范围,并结合样点校核优化,确定地理标志农产品黄花菜、甘草调查样点,任务随其他样点一并下发。
2.外业调查采样、样品制备、样品流转与保存、样品测试化验和质量控制。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程规范、自治区和盐池县土壤普查办等相关要求开展。
3.数据分析和成果汇交汇总。配合自治区土壤普查办做好全县地理标志特色农产品黄花菜、甘草详查报告,开展数据分析、数据库构建、土壤制图、成果汇交汇总等工作,详查有关样品按照相关要求和规定流程纳入自治区级、国家土壤样品库进行统一管理。
(五)样品制备、流转、保存与测试化验
1.实验室确定
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可在自治区土壤普查办统一制备、检测单位公示名录库中,由盐池县土壤普查办按照公开招标相关规定确定承担制备、检测任务的实验室。制备实验室、检测实验室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 (修订版)》和自治区、盐池县土壤普查办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2.样品制备、流转与保存
样品制备实验室根据任务安排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规定,负责接收相应的外业调查采样队采集的样品,利用样品流转APP扫码登记,并按照土壤普查工作平台样品任务清单,做好样品风干、研磨、过筛等制备工作,避免交叉污染。完成一般样品、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和土壤剖面样品的制备。样品制备完成后,制备实验室应配合质控实验室做好相关工作,并根据有关要求做好样品库样品存放和转送工作。
3.样品测试化验
检测实验室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技术规范(修订版)》进行土壤样品测试化验。分发的土壤样品到达检测实验室或质控实验室后,应采用样品流转APP扫码登记,并在土壤普查工作平台上填报收样信息,按照土壤普查工作平台样品任务清单中的样品测试指标与测试方法,进行样品相关指标测定。检测实验室或质控实验室依据样品数量、测定指标制定检测计划,包括样品检测指标、检测方法、质量控制要求、检测数据上报要求等。测定完成后,应按要求对检测数据质量进行审核,并完成数据填报。
(六)成果汇总
普查成果汇总主要包括数据成果、数字化图件成果、文字成果、数据库成果。普查成果形成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类型图编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属性图与专题图编制技术规范(修订版)》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规范(修订版)》等相关规范执行。
(七)全程质量控制
盐池县土壤普查办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修订版)》组织开展外业调查采样全程质量控制工作,严格执行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要求。从技术规范、人员资质、专家指导、工作平台、外部监督等方面入手,构建全流程、全方位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普查过程科学规范、普查数据准确有效,最终成果准确、可靠、可信。严把人员资质关,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专家技术指导,做到同步指导、同步质控。通过信息化工作平台,实时监测调度工作进展。抓实抓好外部监督,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在做好单位内部质控的同时,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质控,实现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内部、县级、自治区级、国家级四级质控,把好全流程、各环节质量关。
1.外业调查采样质量控制
外业调查采样队负责内部质量控制,每个外业调查采样队需有1名质量检查员,外业调查采样队通过“电子围栏”方式落实采样点位、规范采样过程、明确样品标识等。采样信息自查率100%,重点对偏移“电子围栏”的点位信息、立地条件调查信息、表层混样方式、剖面发生层划分与发生层性状描述进行自查。
盐池县土壤普查办组织乡镇农技人员参与外业调查采样质控,现场质控率100%,主动接受并配合自治区土壤普查办质控实验室开展外业调查与采样质量控制,并组织平台工作人员对调查采样队平台填报信息及时进行审核。
(1)预设样点定位与信息描述质量控制
在前期样点校核和预设样点电子围栏范围基础上,外业调查与采样队依据局地代表性核查要求,在电子围栏内选择代表性的采样中心点,实行“电子围栏”航迹管理。当预设样点未通过局地代表性核查时,须按照要求进行样点现场调整。使用移动终端APP完成信息描述与记载工作,完成所有填报数据检查。若填写不合格,盐池县土壤普查办质控人员不能让外业调查与采样队完成数据提交。
(2)立地信息填写质量控制
盐池县土壤普查办质控人员,跟随外业调查与采样队前往样点所在位置,针对样点立地信息调查、填写进行监督,对存在疑问的调查信息及时进行反馈,如作物产量、施肥情况等,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合理性。
(3)样品采集质量控制
外业调查与采样队和盐池县土壤普查办对样品采集质量负责。加强内部和外部质量控制,确保表层土壤混合样品、容重样品、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等采集符合普查相关质量要求。
(4)样品暂存与流转质量控制
样品采集完成后,应及时流转至样品制备实验室。流转前的暂存期间,外业调查与采样专业服务机构须确保土壤不损耗、不污染和不被破坏。样品流转时,务必做到“样品有数、无一遗漏、责任到人、遗失可查”。
(5)调查数据提交审核质量控制
外业调查与采样队采用日结日清方式完成数据上报前的调查描述信息数据自查,盐池县土壤普查办组织数据审核,严控数据填报质量。
2.样品制备、流转与保存质量控制
每个样品制备实验室至少确定1名样品制备检查员负责样品制备质量检查工作。各样品制备实验室通过监控摄像等方式对样品制备、保存、流转工作进行实时检查,主要对样品制备过程、样品标识、样品信息、样品管理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样品制备单位对制备样品检查率为100%。
自治区土壤普查办负责统筹实施、任务安排、质量控制,盐池县土壤普查办负责进度督促、外部质量监督等工作。
3.检测实验室负责样品检测的内部质量控制
建立检测实验室样品检测工作质量控制管理体系和测试数据质量追溯机制,层层压实责任。样点样品编码溯源,严格执行样点土壤一点一码、全程追溯;内业测试化验质量控制采用平行样、盲样、标样、飞检等手段;数据审核采用设定指标阈值进行质控并分级进行审核,阶段成果分段验收。作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按要求报送普查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并邀请自治区三普专家开展检查监督和技术指导,建立全流程闭环管理,逐级落实普查质量责任。全程质量控制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修订版)》要求严格执行。检测实验室开展检测方法的选择与验证、空白试验、仪器设备定量校准、精密度控制、正确度控制、异常样品复检、检测数据审核和内部质量评价等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测试结束后按批次完成实验室内部质量评价报告。
4.问题与建议反馈机制
盐池县土壤普查办与上级管理部门、相邻县区、服务机构、质控单位以及技术指导专家之间要建立有效的问题与建议反馈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普查过程中发现得好的做法、问题和建议,应及时总结,及时上报。对技术规程规范中没有明确交代或存在疑问、争议的问题,应及时上报自治区土壤普查办。
5.建立负面清单与退出机制
(1)盐池县土壤普查办应采用国家统一编制的质控清单开展资料检查和现场检查,对存在缺项、存疑项、错项等问题的样点进行退回修改、整改、返工等处理,采用扣分制评价样点原始调查的质量。
(2)针对国家、自治区土壤普查办抽查发现的问题,盐池县土壤普查办应举一反三全面检查,并向国家、自治区上报检查结果和整改措施。
(3)基于调查质量和退回整改与返工等情况,建立外业调查队和技术领队负面清单和退出机制。
(4)针对制备、流转、保存与检测,基于制备、检测数据异常值核查、分析等解析原因,同时建立对应制备、检测小组负面清单与退出机制。
6.其他要求
盐池县土壤普查办制定盐池县土壤三普质量控制工作方案,并明确专人负责。所有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制定土壤三普质量控制工作方案,并建立质量保障责任人制度。盐池县土壤普查办在加强普查技术规范执行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开展本县普查工作监督检查,并严格落实质控县级主体责任和严格执行每个调查采样队技术领队持证上岗制。此外,邀请自治区土壤普查办相技术专家利用初期表层样品采样和剖面样品采样现场进行现场实操技术培训、现场质控培训、上传APP软件等培训,将培训和质控工作前置,以现场作业促培训、以现场质控促培训,使一线调查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实操能力在普查初期得到有效提升,确保外业调查采样各环节有序推进。同时,充分利用好自治区培训视频、课件等资料,积极听取国家和自治区级专家技术指导组组织开展在线和现场技术指导意见,开展持续性、系统性、专业性的内外部技术培训和考核,保质保量完成土壤三普任务。
五、经费预算
本次我县土壤普查预布设校核样点数量1955个,其中表层样点1894个、剖面样点数61个(宁夏农林科学院林业与草地生态研究所实施,盐池县土壤普查办配合)。参照国家、自治区2022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试点工作相关标准预算资金为1322.6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自治区及县级配套资金。2023年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下达我县中央资金116万元、自治区资金68万元。(资金预算明细详见附件1)
六、进度安排
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和全国、自治区土壤普查办有关要求,普查工作的目标任务,以及我县气候与农时特点,对2023年~2025年普查工作的进度安排如下:
5月底前,完成盐池县土壤普查实施方案、经费预算编制工作,并落实相关工作。
8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工作,确定技术支撑单位。
9月中旬前,开展外业调查与采样、数据质控、培训和相关物资准备,完成调查采样、质控、成果汇总等任务安排工作,督促调查与采样机构完成外业调查与采样队伍组建,完成外业调查与采样、数据审核、土壤三普工作管理等方面培训。做好采样队伍入场准备、制备实验室、检测实验室、质控实验室工作开展前的对接联络等。
10月底前,基本完成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样点外业调查与采样。
11月底前,完成补充及尾留样点外业调查与采样,形成一套完整的外业调查与采样纸质档案;完成数据审核、整理分析及成果汇总培训。
2024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样品制备、测试化验工作。
2024年5月底,根据自治区、国家土壤普查办审核结果,开展相关复核工作,同时开展数据审核与整理分析,督促制备实验室、检测实验室全面完成相关内业测试化验工作。
2024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基础数据、过程数据的收集、整理。基础数据包括行政区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壤图、地形图、遥感影像等(部门协调获取);过程数据包括样点数据、外业调查与采样数据、样品流转数据、检测分析数据、质量控制数据等(国家平台获取)。
2024年12月底前,根据国家土壤普查办进度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成果数据集成工作,成果数据基于基础数据和过程数据,按照相关方法形成的各类图件和报告等数据,包括土壤类型图、土壤属性图、土壤质量分布图、土壤利用适宜性分布图、专题图、专题数据集、成果报告等。
2025年3月底前,根据国家土壤普查办进度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完成盐池县数据库建设、土种志撰写等,并完成盐池县土壤普查全流程验收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全面推进我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成立由盐池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财政局局长、自然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局、水务局、科技局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盐池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本县土壤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经费物资保障等工作。
(二)强化制度保障
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招投标的政策、法规,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专业服务机构。严格执行专项经费管理制度。盐池县土壤三普工作经费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根据项目进度和质量评估情况,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项目承担单位拨付资金。专项资金的使用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和审计。建立质量保障责任人制度。为确保本次普查工作数据真实性,对承担普查工作任务的机构建立质量保障责任人制度。每个机构设立第一责任人。对虚报、瞒报土壤普查数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法律责任。此外,要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制度,强化保密责任落实。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工作人员生命健康安全。
(三)强化技术保障
按照全国统一技术规范,加强普查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着力提高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参与的普查队伍整体技术水平。加强高新技术手段运用,充分应用成熟、实用的现代高新技术手段,以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模型模拟技术、现代化验分析技术、网络信息技术等为科技支撑,全面提升本次土壤普查科技含量。积极组织对接区三普办技术专家,全程参与普查实施方案制定、技术培训、外业调查与采样、成果汇总等。
(四)强化经费保障
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财政资金,不足部分争取县级配套资金纳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中央及自治区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数据分析及成果汇总、全程质量控制、专家技术指导、技术人员培训等。
(五)强化数据安全保障
盐池县土壤普查办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制度,制定土壤普查工作数据安全工作方案,建立普查工作保密责任制。对涉密的数据信息的管理,使用国产硬件软件和定位系统;将建立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强化数据传输与存储过程中的主动保护,并进行数据容灾备份等;参与调查、测试与数据汇总等土壤普查各环节的人员,需要签订数据使用保密协议;在土壤普查结果公布前,区域面上普查数据不得用于论文发表等。
为确保盐池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安全,坚决做到不失密、不泄密,所有基础性成果数据(盐池县第二次土壤普查数据成果以及各级部门相关土壤类保密资料)的拷取、使用必须签订保密协议,使用单位应制定保密制度并严格落实、执行,使其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促进普查成果的合法、有效利用,防止发生丢失泄密事件,防范非法使用行为。具体要求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指定专人负责安全与保密管理工作,并与数据使用单位签订保密协议。
2.所有有关第三次土壤普查的数据、图集、图件、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等不可在互联网状态下进行查阅,查阅时必须处于绝对保密机室。
3.各种保密文件和档案资料,由专人造册、专柜妥善保管,严格执行存档保管制度,不得随意借阅、放置、涂改和私自处理。
4.加强土壤普查相关人员管理,进行岗前保密培训,定期开展保密教育和监督检查,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保密承诺书。
5.数据系统管理人员要严格审查,定期考核,并保持相对稳定。
6.申请使用数据应严格按照保密管理制度,对使用者信息进行登记,数据使用期间严格进行闭环管理,将相关记录存档。
7.使用数据的相关人员严禁私自泄露任何数据,严禁私自复制、留存和出售数据资料,严禁损坏、遗失、转借。
8.系统管理人员调离工作岗位,应当及时移交所保管和使用的全部数据介质,同时取消其专用计算机访问授权。
(六)强化宣传培训
充分利用好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和自媒体等传播平台,在全县范围内广泛深入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的宣传活动,使社会各界了解本次土壤普查的总体目标,普查的内容、目的和意义。在各乡镇村组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土壤普查对耕地保护和建设的重大意义,提高盐池县居民对土壤三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要认真做好舆情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监督指导各环节做好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普查人员掌握普查对象、范围,理解指标含义、用好基础资料;能够熟知工作流程、熟练操作系统、调查操作规范;满足普查工作进度把控及时、质量控制严格等各项要求。在阶段性的培训中解决具体问题、达成普查共识。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贯穿全流程各环节的培训确保普查过程中数据的真实性及有效性。
(七)强化生产安全保障
全面贯彻中央、区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部署和要求,外业调查与采样环节做好交通安全和作业安全防护,内业测试化验环节做好实验室安全防护。同时,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储备防疫防护物资,随时根据疫情突发情况,对工作作出相应调整,确保工作和疫情防控两不误。
八、职责分工
土壤三普工作是一项需要上下联动才能有效完成的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工作要求,本方案根据目标任务与组织实施安排,对县、乡(镇)、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分工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详见附件2)
附件:1.盐池县土壤三普经费预算表
2.盐池县土壤三普职责分工表
附件1
盐池县土壤三普经费预算表
任务分解 | 金额 (万元) | 备注 | |
前期准备 | 包括宣传工作、工作培训、技术培训、方案编制等 | 6.74 | |
外业采样 | 包括表层样外业调查与采样、外部质量检查等 | 284.1 | 盐池县根据国家预布设下发表层样点数1894个 |
样品制备、 流转与保存 | 包括样品制备、样品流转、样品保存、质量控制等 | 135.58 | |
内业测试化验 | 包括耕园地(表层样)、林草地(表层样)样品测试化验等 | 657.05 | |
土壤类型制图 | 包括前期准备、数据处理、制图、其余辅助费用等 | 0.00 | 自治区组织开展 |
土壤属性制图 | 包括前期准备、样点数据整理和数据处理、环境变量的提取、制图、制图模型的训练和评估、其余辅助费用等 | 46.32 | 在土壤类型图基础上开展 |
土壤专题制图 | 包括土壤采样点分布图、耕地质量等级图、土壤盐碱化分布图、土壤适宜性评价区划图、地理标志农产品区域分布图、土壤障碍类型图等专题调查评价图 | 76.28 | |
成果报告编写 | 包括数据整理上传、工作报告、技术报告、专题报告、盐池县土种志等 | 66.58 | |
数据库 | 包括数据建库、数据统计看板、样点一张图、土壤类型图、土壤物理属性图、土壤化学属性图、通用附属功能等 | 50.00 | |
总计 | 1322.65 |
附件2
盐池县土壤三普职责分工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县级职责 | 乡(镇)职责 | 第三方专业服务 机构职责 |
1 | 前期准备 | (1)组织编制全县土壤三普工作实施方案(报自治区、市备案)、专项工作方案; (2)组织开展县级土壤三普前期准备工作; (3)及时组织开展技术培训。 | 按照要求做好其他工作 | (1)各类工具、设备等物资准备和资料准备; (2)组织内部技术培训和参与国家、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技术培训。 |
2 | 样 点校 核优化、调 查采 样 | (1)组织做好全县预布设样点的校核与优化; (2)开展全县调查采样队伍组织、任务认领与分发、入场准备与善后、调查与采样等工作。 | (1)各乡镇组织配备1名农技骨干人员全程深度参与,对一线质控负责; (2)各乡镇农技骨干人员负责协助与调查农户对接并完成调查任务; (3)各乡镇负责普查样点临时占地协调、青苗补偿、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
| (1)根据所承担的任务组建1支或多支调查采样队。每个调查采样队由5名以上人员组成; (2)任务认领; (3)承担外业调查与采样内部培训工作; (4)承担入场准备与善后工作; (5)调查与采样。 |
3 | 样品制备、保存与流转、测试化验 | (1)组织开展全县土壤样品制备、分样、保存、流转、检测等工作; (2)负责全县表层样制备和检测实验室确定。 | 按照要求做好其他工作 | (1)按照要求做好样品制备、流转与保存、数据审核、数据上报等; (2)按照要求做好测试化验、质控、检测数据上报等; (3)配合成果汇总单位进行数据对接等。 |
4 | 数据汇交与成果汇总 | (1)组织开展全县土壤普查数据汇总、审核、数据库建设等工作; (2)组织开展全县土壤普查成果汇总与报告编制工作; (3)协调成果汇总需要的各类数据。
| 按照要求做好其他工作 | (1)配合盐池县土壤普查办进行数据收集、整理等; (2)开展数据制图、数据汇总、成果编制等。 |
5 | 质量控 制 | (1)编制全县质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建立各工作环节负面清单和退出机制; (3)组织开展检查督察工作。 | (1)各乡镇组织配备1名农技骨干人员全程深度参与,对一线质控负责,确保化肥、农药等施用量调查数据真实准确; (2)各乡镇农技骨干人员负责协助与调查农户对接并完成调查任务。 | (1)制定土壤三普质量控制方案,建立质量保障责任人制度; (2)专人负责质量控制。 |
6 | 技术支持与培训 | (1)重点组织乡镇农技人员培训; (2)组织盐池县土壤三普办工作人员及乡镇农技人员参加国家、自治区、市级培训。 | (1)重点组织乡镇农技骨干人员培训; (2)组织乡镇农技骨干人员参加国家、自治区、市级培训。 | (1)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内部培训与考核; (2)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国家、自治区、市级培训与考核。 |
7 | 安全生产、数据安全与宣传引导工作 | (1)制定全县安全生产、数据安全方案,并组织实施; (2)编制全县宣传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 (1)组织乡镇土壤三普农技骨干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确保生产安全; (2)配合盐池县土壤普查办开展宣传工作。 | (1)落实安全生产、数据安全方案,并组织实施; (2)配合盐池县土壤普查办开展宣传工作,并组织实施。 |
8 | 数据库建设 | 组织构建县级数据库及信息化管理应用工作平台,对数据成果进行汇总管理。 | 按照要求做好其他工作 | (1)构建县级数据库及信息化管理应用工作平台,对数据成果进行汇总。 |
9 | 其他 | (1)组织做好全县土壤三普成果编撰,汇集与发布工作; (2)组织做好土壤三普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 按照要求做好其他工作 | (1)做好全县土壤三普成果编撰,汇集工作; (2)做好土壤三普档案资料管理及移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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