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3019/2024-00007 | 发文时间 | 2023-10-26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卫生健康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印发《2023年盐池县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方案》的通知 |
关于印发《2023年盐池县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
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13部门印发的《关于印发2023年自治区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卫发〔2023〕78号)和《关于调整自治区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联席工作机制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及组成人员的通知》(宁卫发〔2023〕79号)文件精神,县卫生健康局等10部门制定了《2023年盐池县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
盐池县卫生健康局 盐池县教育体育局
盐池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盐池县公安局
盐池县财政局 盐池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盐池县审计局 国家税务总局盐池县税务局
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盐池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