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35/2021-00087 发文时间 2021-11-01
发布机构 盐池县统计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盐池县2021年三季度消费市场运行情况的分析
盐池县2021年三季度消费市场运行情况的分析


一、消费市场运行的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和限额以下消费品零售额两个方面。目前,共有限额以上单位25家,其中:批发零售企业10家;住宿餐饮企业15(大个体11)。共有限额以下抽样单位24家,其中:私营企业10;个体单位14家。按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四个行业来分,批发业6家;零售业7家;住宿业5家;餐饮业6家。本年三季度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9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6百分点。从销售所在地看,城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6亿元,增长10.1%,乡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亿元,增长2.2%分行业看,批发业5.5亿元,增长6.8%,零售业10.5亿元,增长8.1%,餐饮业2.7亿元,增长14.5%,住宿业0.1亿元,增长6.8%

二、消费市场运行呈现的主要特点

(一)城镇市场消费主体动力依旧强劲。城镇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5.6亿元,同比增长10.1%,占全县社会消费零售总额的82.4%,对整个消费品市场的影响巨大。乡村实现消费品零售额3.3亿元,同比增长2.2%,占全县社会消费零售总额的17.6%

(二)零售业发展速度迅猛。1-3季度批发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5.5亿元,同比增长6.8%,占全县社会消费零售总额的29.3%。零售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0.5亿元,同比增长8.1%,占全县社会消费零售总额的55.5%

(三)住宿餐饮业保持增长趋势。住宿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0.1亿元,同比增长6.8%,占全县社会消费零售总额的0.7%,餐饮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7亿元,同比增长14.5%,占全县社会消费零售总额的14.4%

三、消费市场运行的现状

(一)消费市场回暖。根据我们调研的情况和数据上报情况分析,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四大个行业均恢复正常经营,在一、二季度增长的基础上,三季度发展较为稳定。

1.批发业限额以上的大型批发企业,业务也恢复正常,逐渐实现正增长。据监测,批发业较去年同期增长6.8%

2.零售业零售行业增速明显,疫情过后人们复工复产,努力消除疫情期间对生活带来的影响,中秋、十一等公众假期对于零售业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疫情期间消费者外出消费欲望和消费信心不足的影响也在逐步消退但同时实体零售业也面临着很大压力,随着电商行业和快递行业的发展,很大部分满足了消费者的购物需求,分散了一部分消费能力。据监测,零售业三季度较去年同期增长8.1%

3.住宿业辖区内的一家限额以上住宿企业二季度因为部分区域停业装修,对于营业额影响较大。中秋、十一等公众假期以及适逢建党一百周年,我县推出的红色旅游及各种文化活动,极大带动了住宿业的发展。一些限额以下的住宿样本单位也同样受益,消费者们在满足物质生活之余也更加注重精神生活的富足,更多人愿意走出来看一看。据监测,住宿业三季度较去年同期增长6.8%

4.餐饮业三季度餐饮业增速尤其明显,十一期间的带动非常大,限额以上的三家餐饮企业增速突出,除了很多外来消费者,本地消费者也起到了很大作用,加上去年年底新入库的6家餐饮大个体经营稳定,全面开花,对餐饮的增速做出了巨大贡献。公众假期期间的家庭聚会,朋友聚餐,婚丧嫁娶都带动了餐饮业的发展。据监测,餐饮业三季度较去年同期增长14.5%

(二)主要行业商品零售额增幅明显。根据我们监测和调研的情况来看,石油行业增幅明显。

  四、促进消费市场运行的措施

从目前来看,疫情带来的影响在慢慢消除,我县消费市场长期平稳运行的态势逐步呈现在不放松警惕的前提下,我们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加快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消费市场运行秩序,加快补齐疫情发生以来对消费市场冲击的短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促进消费市场平稳运行。

(一)全力做好消费市场运行的疫情防控工作

1.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当前疫情虽已得到全面控制,但是依旧不能放松警惕。要求商贸企业在经营场所入口处继续设立提示牌,利用广播、电子屏、条幅等宣传防控知识,进一步落实经营场所每日消毒、通风换气、测体温、戴口罩、实名登记等防控措施;对群众密切接触的公共部位定时消毒。农贸市场要严格做好入场车辆信息登记、消毒等工作。

2.加强对商贸企业精准服务。对于正常经营的,每日按时清扫消毒营业场所,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建立健全防疫管理制度,严格把好入店关口,做好店内防护和人员聚集疏导,保障商贸企业持续稳定安全经营。
  
     3.
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经营场所要履行防控措施告知责任,加强环境卫生清理工作,严禁销售活禽,严禁非法加工、经营、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同时,各经营场所必须加强从业人员自身管理,加强人员疏导,避免人员集中。

(二)促进消费市场运行的措施

1.打造特色餐饮业。结合“盐池滩羊美食文化节”等重大节会活动,举办“盐池滩羊肉烹饪美食大赛”和“滩羊美食文化旅游节”,为全县餐饮业提供展销促销和创新竞争的平台。积极组织餐饮企业参与“宁夏老字号”、“吴忠老字号”评选活动,打造县域特色品牌美食店。积极谋划发展“夜间经济”,依托滩羊美食品牌效应,打造长城关等休闲娱乐夜间消费品牌。加大招引资和融资合作力度。

2.培育住宿新业态。鼓励发展生态文化主题饭店、特色餐饮、农家乐、民俗客栈、中小型家庭旅馆等新业态。来促进住宿业的发展,补齐短板。

3.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扎实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步伐,启动盐州古城历史文化旅游区创国家5A级景区工作,加快游客集散中心布展、智慧旅游大数据中心等项目建设,集中打造兴武营、曹泥洼等乡村旅游示范点。力争全年接待游客和旅游收入分别增10%以上。以此来带动餐饮、住宿业,增加收入。

4.提速升级现代商贸业。根据盐池县的实际,发改等相关部门制定出台了盐池县城区商业网点布局规划,整合优化综合农贸市场等15个专业市场,集中打造滩羊美食文化城等7个特色街区,全力提升服务质量。同时,深入开展消费行动,培育发展教育培训、健身休闲,健康养老等消费热点,促进消费结构优化升级。积极引导世纪商业广场永泰百货、盐州商贸广场等大型商业综合体创新商业模式,支持菜篮子51015生活圈和冷链物流等民生项目建设,打造便民生活圈。依托滩羊小镇、花马广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振远广场等活动场所,免费为县内各大实体商贸企业提供商品展销促销场地,鼓励开展节假日商品展销促销活动,提升商贸经济活力。鼓励传统业态的批发市场利用“互联网+”与代理、配送、连锁、超市、大卖场等业态相结合的方式,加快实体零售与网络销售优势互补整合发展。来全面提升消费水平。

5.鼓励发展会展经济。鼓励大型展览企业或有关机构来我县办会办展,发展会展经济。扶持鼓励有实力的企业(个体)在全国各大中心城市建设盐池特产馆,提升农特产品对外知名度。组织鑫海食品、恒纳地毯、美雅裘皮、原野蜂业、山逗子杂粮等县内名优特产品企业参加区、市统一组织的国内外经贸特产展示展销会。新建和现固提升滩羊皮毛产品、荞麦壳制品、蜂产品等特色产品展示展销点5个,推动线上线下同步销售。
  
     6.
鼓励发展中介服务业。规范、指导信息咨询、房产中介租赁及二手车交易等中介服务健康发展;培育、扶持会计、物业管理、审计、律师、税务服务、劳务派遣等新型中介服务市场;鼓励有实力、上规模、守信用的中介服务企业到我县注册设立机构。

7.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拓宽货运渠道、推动德昌铁路物流一期稳定运营,力争年实现货物到发量100万吨。积极争取汽车销售、二手车交易、维修服务、美容装饰等有势力的企业落户汽车城开展业务,提升汽车城发展水平。加大政策支持,整合县内从事电商、物流、仓储等行业入驻永生物流园,盘活企业闲置资产,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8.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持续深化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电商服务站功能,积极开展电商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和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加快培育电商平台和龙头网商、微商、快递企业,大力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及电子商务进农村行动,依托“邮乐购”“京东盐池馆”等网络平台和各乡镇村级电商服务站销售我县特色产品,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年内实现电商交易额3.5亿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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