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21/2024-00366 发文时间 2024-09-13
发布机构 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清单式”管理确保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
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清单式”管理确保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

为扎实推进国务院部署开展的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持续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键小事”落地见效,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问题导向,压实经营主体责任,细化检查内容,实施“清单式”管理,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针对性开展约谈培训,强化合法经营意识。认真梳理辖区内电动自行车整治情况,针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组织召开全县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安全约谈培训会,通报辖区内电动自行车经营中存在的问题隐患,集中学习《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分析解决突出问题,明确要求经营单位设立质量安全员,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质量安全风险管控等制度,全面落实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同时现场签订《电动自行车经营户守法诚信经营承诺书》,发放《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销售台账》模板页,指导经营单位完善台账信息。

开展“回头看”整治行动,强化经营单位责任意识。结合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拟定具有针对性的检查清单,开展从进货查验到销售管理及主体责任落实的全流程监管。一是夯实电动自行车经营户的责任意识,严查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定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并指导经营单位建立健全购销台账,严格索证索票;二是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无CCC认证以及非法改装、拼接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对查获的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立案查处。

建立重点管控名单,确保执法检查震慑有效。针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重点监管名单。一是对检查中发现有购销不符合标准要求电动自行车的经营户严格管控,约谈明确国家对于电动自行车的相关标准及法律规定,严格不合格产品后处理,确保不合格产品不再流入市场。二是对制度不完善的商户进行现场指导,帮助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督促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全面提升盐池县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做好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监管,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完善规章制度以及全面开展普法宣传等方式进一步提高销售单位及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强化行业自律,共同营造公平有序的良好销售环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网站地图

主办:盐池县人民政府    承办: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ICP备0900464号-5    网站标识码:6403230007宁公网安备640323020000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