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13/2024-00028 发文时间 2024-04-18
发布机构 盐池县住建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2023年度盐池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 利用示范县、乡镇、行政村复检复评与升级创建自评结果公示
2023年度盐池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 利用示范县、乡镇、行政村复检复评与升级创建自评结果公示

 2023年度盐池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

利用示范县、乡镇、行政村复检复评

升级创建自评结果公示

  

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宁夏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乡村年度复检复评与升级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建(村)发〔20223号)精神,近期,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对照创建评价标准对2023年参加复检复评的示范县、乡镇、示范村进行了自查评估,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2023年度创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区、示范乡镇

(一)复检复评示范县区(1

盐池县自查评估为自治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一级示范县参加复检复评。

示范乡镇(2个)

高沙窝镇、冯记沟乡自查评估为自治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一级示范乡镇参加复检复评。

2023年度保留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村

经自查评估,决定保留2022年度创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村(66个)。

1.保留一级示范村(20个):花马池镇北塘新村、惠泽村、盈德村、四墩子村;惠安堡镇惠苑村、杜记沟村、萌城村;大水坑镇宋堡子村、红井子村;高沙窝镇高沙窝村、长流墩村;王乐井乡郑家堡村、孙家楼村;青山乡旺四滩村;冯记沟乡冯记沟村、汪水塘村、回六庄村;麻黄山乡麻黄山村、包塬村、唐平庄村。

2.保留2021年二级示范村(20个):花马池镇红沟梁村、苏步井村;大水坑镇新建村、大水坑村、向阳村、摆宴井村;惠安堡镇林记口子村、四股泉村、麦草掌村、杏树梁村、老盐池村、大坝村;高沙窝镇大疙瘩村、二步坑村、南梁村;王乐井乡王乐井村、青山乡青山村、冯记沟乡丁集掌村;麻黄山乡后洼村、何新庄村。

3.保留三级示范村(26个):花马池镇佟记圈村、高利乌素村、东塘村、李华台、冒寨子村、田记掌村、硝池子村、沟沿村;大水坑镇新泉井村、柳条井村;惠安堡镇狼布掌村、惠安堡村、隰宁堡村;高沙窝镇宝塔村;王乐井乡牛记圈村、曾记畔村、鸦儿沟村、石山子村、官滩村;青山乡方山村、营盘台村;冯记沟乡李新庄村;麻黄山乡下高窑村、管记掌村、黄羊岭村、沙崾岘村。

三、2023年度晋级示范村(7个)

二级示范村晋级一级示范村4)。

花马池镇南苑新村;高沙窝镇营西村;冯记沟乡马儿庄村;麻黄山乡李塬畔村。

(二)三级示范村晋级二级示范村(3个)。

惠安堡镇杨儿庄村;高沙窝镇施记圈村;冯记沟乡平台村。

四、2023年新创建示范村(4个)

(一)创建2022年三级示范村(4个)

花马池镇长城村;大水坑镇二道沟村;青山乡古峰庄村、月儿泉村。

复检复评与升级创建示范县乡村评价表与印证资料,在盐池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yanchi.gov.cn/)查看。公示时间自2024418日至2024422日(5个自然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拟入选示范乡镇、示范村在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运营与资源化利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向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情况或举报。来信请寄: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编:751500;来电请拨电话:0953-6021798;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号楼302室。来访来电受理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为便于对反映或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反映情况或举报人,应提供所反映或举报问题具体事实,并提供真实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所反映或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情况或举报人保密,如所反映情况或举报问题属实,对不合格示范乡镇、行政村将降低或取消示范级别。

  

  

                                           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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