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3016/2023-00105 | 发文时间 | 2023-08-01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盐池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 |
盐池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2021-2025年)
附表2大型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套土地面积要求清单 57
为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2014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3号《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开始实施,规定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养殖污染防治要求。随后2015年1月1日新《环境保护法》开始实施,要求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选址合理,对畜禽粪便、尸体和污水等废弃物进行科学处置,防止污染环境。2017年以来相继出台《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依法加强养殖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等意见,推进全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及粪污资源化工作。为深入推进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我区农业绿色发展,2017年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出台《宁夏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2020年)》,明确提出大力实施商品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
近年来,盐池县畜禽养殖业持续稳定发展,规模化养殖水平显著提高,保障了畜禽产品的供应,但随之而来的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做好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关系畜禽产品有效供给和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改善,是重大的民生工程。为加快推进盐池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依据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1〕465号)要求,特编制《盐池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做到在未来的畜禽养殖防污建设与管理中,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促进畜禽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对盐池县辖区内畜禽养殖业现状的全面调查总结,结合未来发展趋势,并根据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的划定,按区域环境容量合理调整和优化畜禽养殖业结构、布局和规模,明确未来畜禽污染防治工作主要任务、目标和工作要求,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环境管理,促进全县畜禽养殖业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编制《盐池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有利于加强对全县畜禽养殖业的环境监管和工作指导,将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畜牧业发展规划重要工作,有利于盐池县生态环境改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此外,通过对规模化养殖场污染物实施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有利于探索符合实际的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措施。结合生态农业建设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发展,实行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推行清洁生产,不断提高畜禽养殖管理和污染防治水平。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2018年10月26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2018年1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8月3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15年4月24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4月23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3号《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4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4月21日);
(3)国务院,国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6号《排污许可管理条例》(2021年3月1日);
(5)国务院,国发〔2011〕35号《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2011年10月17日);
(6)国务院,国发〔2013〕3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2013年9月10日);
(7)国务院,国发〔2015〕1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2015年4月2日);
(8)国务院,国发〔2016〕3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2016年5月31日);
(9)国务院,国办发〔2016〕81号《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2016年11月10日);
(10)国务院,国办发〔2017〕48号《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2017年5月31日)。
(1)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总局令第9号《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01年3月20日);
(2)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7〕51号《关于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2007年4月3日);
(3)原环境保护部,环发〔2008〕127号《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2008年12月24日);
(4)生态环境部,环办大气〔2019〕16号《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2019年2月27日);
(5)生态环境部,环土壤〔2019〕25号《关于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年3月28日);
(6)农业部,农办牧〔2018〕2号《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2018年1月5日);
(7)农业部,农牧发〔2018〕4号《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2018年3月16日);
(8)《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号);
(9)《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
(1)《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修订)》(2019年3月26日);
(2)《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条例》(2018年11月29日);
(3)《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落实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13〕8号);
(4)《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16〕108号);
(5)《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宁政发〔2018〕34号);
(6)《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计划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07号);
(7)《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8〕48号);
(8)《关于进一步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监管工作的通知》(宁环规发〔2018〕5号);
(9)《自治区党委办公室 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自治区九大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20〕88号);
(10)《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11)《宁夏滩羊产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
(12)《自治区农牧厅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的通知》(宁农(牧)发〔2017〕26号);
(13)《宁夏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宁政办〔2017〕202号;
(14)《吴忠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推进方案(2018年—2020年)》吴政办发〔2018〕18号;
(15)《吴忠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吴农发〔2020〕41号;
(16)《吴忠市奶业发展规划》(2018-2022);
(17)《盐池滩羊产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18)《盐池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盐政发〔2021〕20号。
(1)《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 测算技术指南》(农办牧〔2018〕1号);
(2)《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
(3)《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准则》(HJ884-2018);
(4)《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
(5)《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
(6)《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
(7)《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10);
(8)《农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规范》(DB64/T702-2011);
(9)《畜禽粪便农田利用环境影响评价准则》(GB/T26622-2011);
(10)《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
(11)《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HJ—BAT—10)。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全会精神和区、市、县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保供给与保环境并重,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坚持系统治理、重点突破、区域推进,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扶持政策,严格执法监管,加强科技支撑,全面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发展,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统筹兼顾,合理布局。统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产品有效供给需求和牧草种植规模,种养循环,通过环境功能区划、各地划定的禁限养区范围来进一步明确区域养殖品种、养殖规模和治理模式。
预防为主,利用优先。从产业布局、环境准入、生产过程监管等环节加强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和养殖污染监管能力建设,将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放在优先位置,推广经济适用的利用模式,实现粪污就地就近利用。
因地制宜,分类管控。根据不同区域资源环境特点,结合不同规模、不同畜种养殖场养殖废弃物产生情况,对不同地区、不同养殖规模的畜禽养殖单元区别对待,提出差异化管控措施,提高防治成效。
源头减量,过程控制。引导畜禽养殖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推动生产方式生态化转型,完善规范标准、监督执法等约束手段,强化畜禽养殖业发展的环境监管,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养殖单元实施严格管控。
强化监管,合力推进。充分发挥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有关部门的信息、资源优势,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共同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投入力度。
本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时限为2021年至2025年,规划范围为盐池县全境。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生猪存栏300头以上、蛋鸡存栏10000只以上、肉鸡存栏10000只以上、奶牛存栏200头以上、肉牛存栏100头以上、肉羊存栏500只以上。其他畜种可根据生产特点参照《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猪当量进行换算。
畜禽养殖户:指畜禽存栏数量未达到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从事经营性畜禽养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畜禽养殖户的具体认定标准由县人民政府确定。
盐池县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东部、毛乌素沙漠南缘,属陕、甘、宁、蒙四省(区)交界地带,东邻陕西定边县,南接甘肃环县,北靠内蒙古鄂托克前旗,西连灵武、同心两市县,自古就有“灵夏肘腋,环庆襟喉”之称,属鄂尔多斯台地向黄土高原过渡地带。地理位置在北纬37°04′~38°10′,东经106°30′30″~107°47′之间,南北长110km,东西宽近66km,辖区总面积8522.2km²,是宁夏面积最大的县,占全区总面积的13%。
盐池地处鄂尔多斯台地向黄土高原过渡地带,地势南高北低,南部海拔1600-1800m,为黄土丘陵沟壑区,约占全县总面积的20%。中北部海拔1400-1600m,地势开阔平缓,为鄂尔多斯缓坡丘陵区,约占全县总面积的80%。县内无险峰峻岭,无大河流,天高野阔,地广人稀。
(1)水文
盐池地表径流有山水河、苦水河、东川、打虎店沟等季节性河流,分属环江流域、苦水河流域和内陆河流域。中北部为内陆冲沟水系。南部和西南部为黄河水系的支沟。盐池县水资源总量4660万立方米/年,其中地表水1925万立方米/年,地下水3313.8万立方米/年,扬黄水年度引水净用量4552.3万立方米,毛用水量6597.53万方。可利用水总量2252.89万立方米/年,可利用地表水198.63万立方米/年,可利用地下水2054.26万立方米/年。全县饮用水井水占72%,泉水占3%,其余是窖水、沟水。
(2)地质条件
盐池地势南高北低,北接毛乌素沙漠。属鄂尔多斯台地,南靠黄土高原属典型的过渡地带。主要地貌为黄土塬与沟壑相间分布,塬顶地形较为平坦、地势较开阔,生长有耐旱植物,总的地势南高北低,海拔 1600-1850m之间,地形平均坡度3°-5°。
盐池地处我国西北内陆,常年大部分时间受西北气流控制,属典型的大陆气候。常年气候干燥,雨雪稀少,日照充足,风大沙多,其中春季干旱多风,蒸发量大;夏季炎热,雨量集中;秋季短暂,多晴朗天气;冬季气候寒冷,降雪少,多寒流。盐池气象站(北纬37°48′,东经107°23′)2000年~2019年20年的气象统计数据见表2-1。
表2-1盐池县2000~2019年气象统计数据
序号 | 项目 | 统计结果 | 序号 | 项目 | 统计结果 |
1 | 年平均风速 | 2.2m/s | 9 | 年平均降水量 | 306.8mm |
2 | 最大风速 | 16.6m/s | 10 | 年最大降水量 | 402.8mm |
3 | 极大风速 | 25.2m/s | 11 | 年最小降水量 | 160.8mm |
4 | 年平均气温 | 8.9℃ | 12 | 日最大降水量 | 76.3mm |
5 | 极端最高气温 | 38.7℃ | 13 | 年日照时数 | 2781.4h |
6 | 极端最低气温 | -29.4℃ | 14 | 年主导风向 | 无 |
7 | 年平均气压 | 865.4hPa | 15 | 年最多风向 | W(11%) |
8 | 年平均相对湿度 | 51% | 16 | 年静风频率 | 6% |
(1)土壤
盐池县主要土壤类型有9个大类24个亚类,45个土属,146个 土种和变种。主要有灰钙土、风沙土、黄绵土、盐土、草甸土等类型。
灰钙土:其土壤母质为第四纪洪积冲积物,质地较粗,沙性强,土体干造。主要分布在中北部的鄂尔多斯缓坡丘陵地带。
风沙土:主要分布在北部中部灰钙土地区。其沙源为毛乌素沙漠的风沙土,经风力搬运在县城中北部形成,主要为格状沙丘链和复沙地,土体干燥易流动。
黄绵土:是盐池县干草原生物气候带条件下形成的地带性土壤,为第四纪风积黄土。分布于南部麻黄山、大水坑、惠安堡等黄土丘陵地区,土层深厚,以轻壤土为主。有机质含量较低,土质疏松,水土流失严重。
盐土:主要分布在县城中北部的低洼地,湖滩周边的地下水埋藏较高的区域,是由于地下水即湖底土层中的盐分,随土壤毛管水上升至土壤表层,水分不断蒸发,盐分则不断在表土中积累,使形成盐土,有的盐分较高,形成盐结皮。
县境内大多数土壤结构松散,肥力较低。黄土丘陵区成土母质为黄土,表层土壤具有黄土的特征,容易被暴雨冲蚀。鄂尔多斯缓坡丘陵区,土壤含沙量大,易受风蚀而沙化,近20年以北普遍沙化。南部地区土壤有机质含量:草地1%左右,耕地0.8%;水解氮含量:草地49.4PPm,耕地45.17PPm;严重缺磷,草地速效磷仅1.85PPm,耕地4.4PPm。中、北地区有机质含量:草地0.66%,耕地0.57%;水解氮含量:草地27.15PPm,耕地29.79PPm;含磷量也很少,但较南部地区为多,速效磷含量:草地4.26PPm,耕地7.8PPm左右。
(2)植被
盐池县在植被区划中,属于温带草原区、温带东部草原亚区、草原地带。主要植被类型有灌丛、草原、草甸和荒漠。典型草原植被主要分布于南部黄土丘陵区主要有大针茅+百里香群落。
北部鄂尔多斯台地缓坡丘陵区沙源丰富、风力强劲,沙生植被广布,因而草原带沙生植被是植被的主体。草原带沙生植被主要有油蒿群落、苦豆子群落、甘草群落和沙柳群落等。这些植被广布于北部鄂尔多斯台地缓坡丘陵区的平缓沙地。在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北部,分布许多天然小叶锦鸡儿和柠条锦鸡儿灌丛。
半干旱草原植被主要分布于北部鄂尔多斯台地缓坡丘陵区的灰钙土和淡灰钙土地段,主要有长芒草群落、委陵菜群落、沙芦草群落和糙隐子草群落。在北部鄂尔多斯台地缓坡丘陵区的中部和南部还有一些草甸植被,主要有窄颖赖草群落和长叶碱毛茛群落等。
荒漠草原主要分布于北部鄂尔多斯台地缓坡丘陵区,有沙生针茅、短花针茅群落和戈壁针茅群落等,戈壁针茅群落主要分布于硬梁地带砾石的梁顶。盐生草甸植被主要分布于北部鄂尔多斯台地缓坡丘陵区,有白刺群落、芨芨草群落、盐爪爪群落和碱蓬群落等。
荒漠植被主要有籽蒿群落、红砂群落和猫头刺群落等。籽蒿群落分布于北部鄂尔多斯台地缓坡丘陵区的流动沙地,典型红沙群落和猫头刺群落主要分布于北部鄂尔多斯台地缓坡丘陵区中西部。在北部鄂尔多斯台地缓坡丘陵区的中部石质丘陵区分布有川青锦鸡儿灌丛。
在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西南部分布有大面积天然乌柳灌丛,在东北部有大面积的天然柠条锦鸡儿、小叶锦鸡儿灌丛。在盐渍化较重的地区有白刺灌丛形成的白刺包,成为荒漠植被中特有的景观,低洼盐碱地有小灌木盐爪爪群落。
盐池县辖4乡,4镇:花马池镇,大水坑镇,惠安堡镇,高沙窝镇,王乐井乡,冯记沟乡,青山乡,麻黄山乡,共辖102个行政村。
根据《吴忠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县常住人口为159209人,其中,汉族人口为153080人,占96.15%;各少数民族人口为6129人,占3.85%,其中回族人口为5792人,占3.64%。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10561人,增长7.41%;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2088人,增长51.67%,其中回族人口增加1974人,增长51.70%。
2020年,盐池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15.4亿元,增长10.1%;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完成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6亿元,增长1.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18亿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9830.9元和13922.1元,增长4.8%和14.8%。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9.94亿元,增长4.3%;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61.99亿元,增长14.7%;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43.47亿元,增长4.9%。从三次产业的构成看,三次产业增加值结构由上年的8.1:52.1:39.8调整为8.6:53.7:37.7,第一产业比重上升0.5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上升1.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下降2.1个百分点。从三次产业的贡献拉动来看,一、二、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3.3%、77.9%、18.8%,一产拉动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3.3%、77.9%、18.8%,一产拉动经济增长0.34个百分点,二产拉动经济增长7.87个百分点,三产拉动经济增长1.9个百分点。
全县现有耕地164.82万亩,园地2.47万亩,林地207.30万亩,草地482.49万亩,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9.35万亩、交通运输用地7.14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6.65万亩。耕地中水浇地22.51万亩,主要种植玉米和黄花,旱耕地142.31万亩,主要种植荞麦、玉米、马铃薯、牧草、小麦、糜谷、油料作物。
全县天然草地面积占比最大,是全区唯一的纯牧业县,受干旱少雨的气候影响,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足,农用地产出率低下。
2020年盐池县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1.5%,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56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28微克/立方米,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刘家沟、骆驼井水源地保护区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标准要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安全,环境风险得到管控。
生态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在PM10、PM2.5等污染因子尚未得到根本治理的情况下,氮氧化物、臭氧、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非常规污染因子已成为新的重点控制对象。城市水环境、农村污水处理、工业园区固体废物处置等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污水、固体废物等集约化治理体系尚不完善,生态环境状况级别为“一般”。
截至2020年末,盐池县各畜种存栏量分别为:滩羊存栏128.1万只,生猪存栏6.41万头,奶牛存栏1.26万头,肉牛存栏0.85万头,家禽23.6万羽(蛋鸡6.3万羽)。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110个(羊65个、生猪27个、肉牛13个、奶牛3个、蛋鸡2个),其中:大型规模养殖场87个。全年畜禽粪污产生总量90.67万吨,粪污利用总量88.75万吨(其中:规模场44.69万吨,规模以下养殖场44.07万吨),2020年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7.9%,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大型规模养殖场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实际养殖一览表见表3-1。从统计数据可以看出,盐池县畜禽养殖品种以滩羊为主。盐池县滩羊养殖主体呈现出“企业+规模养殖园区(场)+养殖户”的结构组成,规模化比例65%;全县现有规模养殖区(场)326个,标准棚圈3.3万座,滩羊养殖示范村84个,生态牧场40个;发展滩羊养殖合作社、家庭农场近500家,发展300只以上规模养殖户1000多户,辐射带动农户1.98万户。
表3-12020年全县畜禽存栏量一览表
序号 | 畜种/单位 | 2020年现状 |
1 | 奶牛存栏/万头 | 1.26 |
2 | 肉牛存栏/万头 | 0.85 |
3 | 滩羊存栏/万只 | 128.1 |
4 | 生猪/万头 | 6.41 |
5 | 家禽/万羽 | 23.6 |
盐池县现有规模养殖业详情表附表1。从各镇畜禽养殖分布情况来看,盐池县滩羊养殖主要分布在花马池镇、大水坑镇、王乐井乡、青山乡、冯记沟乡和大水坑镇等,生猪养殖主要分布在花马池镇、冯记沟乡和青山乡等,牛养殖主要分布在花马池镇、青山乡、冯记沟乡和惠安堡镇等,全县家禽养殖场较少,主要位于花马池镇。由此可见盐池县畜禽养殖主要分布在花马池镇、青山乡、冯记沟乡、大水坑镇和惠安堡镇等。生猪存栏数量大的自然村,人畜未分离的问题尚未完全解决。
盐池县有滩羊养殖场320个,其中存栏500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62个,禁养区内规模场有2个(花马池镇郭记沟村郭记粱新源滩羊养殖园区,属哈巴湖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王记梁宏宝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属哈巴湖自然保护区缓冲区);生猪养殖场34个,其中存栏3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21个,不在禁养区内;肉牛养殖场34个,其中存栏1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9个,不在禁养区内;奶牛养殖场3个,其中存栏2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3个,不在禁养区内;蛋鸡养殖场2个,其中存栏10000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2个,不在禁养区内。
畜禽养殖中产生恶臭较明显的主要为养猪场,根据实地调查结果表明,管理较好的养殖场,在场界下风向20m处,可以闻到较明显的臭味,臭味较严重,在场界下风向100m内,也可以闻到臭味,臭味较轻,下风向150m处,可以闻到轻微的臭味,下风向250m处,基本闻不到臭味。目前盐池县畜禽养殖场对废气的处理方式主要包括:
(1)主要每天定时清理粪便,减少恶臭污染物的蓄积等,定期对堆粪场进行喷洒除臭剂;
(2)污水处理站各处理单元采取加盖密封等措施;
(3)在养殖场厂区及周围采取绿化措施,种植乔木绿化隔离、吸收臭气,控制恶臭气体的影响。
盐池县奶牛和生猪规模养殖场均采用干清粪工艺,废水处理设施主要采用《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中推荐的模式Ⅲ。养殖场废水主要经过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废水处理工艺大部分采用“多级沉淀+A2/O”处理工艺,废水处理能力根据不同养殖规模确定,处理能力一般在50m³/d—150m³/d之间,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或农田灌溉,冬季时,处理后的废水暂存于蓄水池,待春季用于周边农田灌溉或厂区绿化。滩羊养殖、肉牛及家禽养殖无生产废水产生。
农村专业养殖户大部分均建有沼气池或氧化塘处理养殖粪污,部分仍未采取任何粪污处理措施。农村分散养大部分粪便和污水未经过无害化和减量化处理就直接用于农业,散养户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约50%。
养殖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畜禽粪便、生活垃圾、动物防疫服务区产生的医疗废物和病死尸等。
盐池县滩羊、肉牛、家禽、生猪、奶牛养殖场畜禽粪便主要处理方式为资源化利用,资源化利用方式主要包括堆肥还田、沼气处理和生产有机肥。动物疫病防治产生的医疗垃圾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养殖场的病死猪尸体基本都是自行采取安全井填埋处理;而农村散养户由于养殖环境小,部分农村散养户对医疗废物自行处理。近年来受非洲猪瘟的影响,为了防止猪瘟传染,主管部门也采用了集中焚烧或安全填埋的处置方式。
目前,盐池县养殖业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各养殖企业产生的恶臭,来源于各养殖企业内的堆粪场、运动场、废水处理设施等,主要成分为NH3、H2S,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采用产排污系数法计算得盐池县现有养殖场现状大气污染物NH3排放量为6.34t/a,H2S排放量为0.32t/a。
表3-2盐池县现状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单位:t/a
序号 | 类别 | NH3 | H2S |
1 | 2020年 | 6.34 | 0.32 |
盐池县生猪、奶牛养殖采用干清粪方式,废水主要为养殖过程猪舍、牛圈产生的尿液、冲洗废水。根据区内养殖行业发展水平和粪污治理现状分析,养殖行业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氨氮、SS、粪大肠菌群等,废水中以COD和粪大肠菌群含量较高,污染物不易降解,废水具有较大的共性特点。根据《农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畜禽养殖业源产排污系数手册》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畜禽养殖行业》(HJ1029-2019),对具有不同畜禽种类的排污单位,根据畜禽粪污计算公式可以算2020年盐池县NH3-N、COD、TP、TN产生量见表3-3。
表3-3养殖行业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吨)
主要污染物 | 奶牛 | 肉牛 | 滩羊 | 生猪 | 家禽 | 合计 |
NH3-N | 189.47 | 31.08 | 389.42 | 58.40 | 14.16 | 682.52 |
COD | 25889.22 | 9598.38 | 22502.05 | 3377.94 | 2372.04 | 63739.62 |
TP | 291.66 | 32.73 | 425.29 | 63.78 | 27.14 | 840.61 |
TN | 978.66 | 317.76 | 1640.96 | 246.40 | 133.10 | 3316.89 |
养殖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畜禽粪便、生活垃圾、动物防疫服务区产生的医疗废物和病死尸等。
(1)粪便
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畜禽养殖业源产排污系数手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畜禽养殖行业》(HJ1029-2019),对具有不同畜禽种类的排污单位,污染物产生系数可将养殖量换算成相应的畜禽品种养殖量后进行核定,畜禽粪便染物排放情况见表3-4。由表3-4可知盐池县2020年全年畜禽养殖业固体、液体粪污总产生量36.4万吨。
表3-42020年畜禽粪便染物排放情况统计表
序号 | 种类 | 现状存栏数(万头) | 产污系数(kg/头/d) | 粪污量(万t/a) |
1 | 奶牛 | 1.2687 | 19.26 | 8.9 |
2 | 生猪 | 6.41 | 1.56 | 3.6 |
3 | 肉牛 | 0.85 | 12.1 | 3.8 |
4 | 家禽 | 23.6 | 0.1 | 0.9 |
5 | 滩羊 | 128.1 | 0.41 | 19.2 |
6 | 合计 | / | / | 36.4 |
(2)医疗垃圾
医疗垃圾主要产生于养殖畜禽疫病预防及治疗等环节,包括一些废弃注射器、药品、医用物品等,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本)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代码:HW01900-001-01,平均产生系数为2kg/头·a,盐池县2020年医疗垃圾产生量约25.4t/a。
(3)病死畜禽
参照同行业水平,畜禽成活率按存栏量97%考虑,盐池县奶牛现状存栏量1.2687万头,病死尸产生量约381头;生猪现状存栏量6.41万头,病死尸产生量约1923头;肉牛现状存栏量0.85万头,病死尸产生量约255头;滩羊现状存栏量128.1万只,病死尸产生量约3.84万只。
参考《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推荐参数,计算盐池县2020年各种动物肠道发酵CH4排放量及总排放量为13033吨。动物粪便管理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量肠道发酵CH4排放量为177.5吨。
根据“IPCC第四次评估报告,六种温室气体GWP值”,1吨甲烷折合成二氧化碳当量为25吨,1吨氧化亚氮折合成二氧化碳当量为298吨,计算得盐池县2020年畜禽养殖温室气体排放量为27.66万t/a。
盐池县2020年全年畜禽粪污产生总量90.67万吨,粪污利用总量88.75万吨(其中:规模场44.69万吨,规模以下养殖场44.07万吨),2020年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7.9%,高于全区的平均值(90%)。盐池县粪污综合利用方式主要通过采取覆土发酵、液体粪污沤肥等方式就地就近还田和企业收购畜禽粪污加工有机肥。全县各类种植植物情况可消纳296.1万头猪当量的粪污,而目前全县养殖猪当量为70万头,畜禽养殖消纳有足够的空间。
盐池县目前粪污处理机构有四家,分别为盐池县特奇新能源技术推广专业合作社,全年粪污收集总量1200t;宁夏绿即达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全年粪污收集总量21800t;宁夏绿田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全年粪污收集总量4000t,年处理粪污总量达到2.7万吨;以及宁夏五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目前盐池县粪污处理机构的处理量占粪污利用总量比例较低,对猪粪、牛粪和养殖污水的处理设施还不完善,没有实现全县粪污处理全覆盖。
近年来,“种养结合、绿色循环”发展理念受到广泛重视,“粮改饲”工作力度显著加大,构建种养结合、粮草兼顾的新型农牧业结构已经成为推进农业结构优化调整、推进草畜产业高质量的主要举措。盐池县按照“农牧结合、草畜平衡、种养循环”的发展思路,进一步加大种植结构优化调整,加大“引草入田”力度,加强优质饲草生产基地建设,推进饲草产业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发展,青贮玉米、苜蓿、玉米籽粒、禾草,分别占耕地总面积的11.01%、10.37%、10.31%和9.80%,建成青(黄)贮池30万立方米,年发展人工种草15万亩以上,年制作青黄贮饲草料15万吨以上,为盐池县畜禽养殖提供了良好的产业发展基础。
表3-5区域农作物种类及播种面积一览表
序号 | 指标 | 2020年现状 | |
万亩 | 万吨 | ||
1 | 小麦 | 2.9 | 7.912 |
2 | 玉米籽粒 | 16.2 | 5.832 |
3 | 玉米青贮 | 17.3 | 6.228 |
4 | 马铃薯 | 12 | 12 |
5 | 大豆 | 0.1 | 0.035 |
6 | 其他(荞麦谷子) | 59.9 | 1.198 |
7 | 西瓜 | 2 | 12 |
8 | 甜瓜 | 0.8 | 1.6 |
9 | 蔬菜 | 10.26 | 9.2 |
10 | 苜蓿 | 16.3 | 81.5 |
11 | 禾草 | 15.4 | 5.39 |
12 | 中药材 | 1.9 | 0.57 |
13 | 胡麻 | 1.2 | 0.24 |
14 | 向日葵(其他) | 0.3 | 0.06 |
15 | 其他特色作物 | 0.6 | 0.3 |
目前,盐池县已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面积558.9324平方公里,包括饮用水源地保护区2处、自然保护区1处和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2处。其中骆驼井水源地保护区划定面积36.45平方公里,刘家沟水库水源地划定面积4.7424平方公里;宁夏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划定面积526.2平方公里;县城居民区划定面积14.1平方公里,乡镇文化政治中心划定面积分别为:大水坑镇4.17平方公里、惠安堡镇1.49平方公里、高沙窝镇0.78平方公里、冯记沟乡0.4平方公里、青山乡0.34平方公里、王乐井乡0.21平方公里、麻黄山乡0.12平方公里,总面积7.51平方公里。
(1)粪污收集不全面。近年来,盐池县粪污第三方处理机构为收集处理畜禽粪污、推广有机肥、沼肥,提高粪污综合利用率、降低化肥的施用量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解决了养殖密集区的粪污污染问题。但是盐池县地域面积大,养殖分散,第三方机构对养殖户粪污全面收集难度较大,不在灌区的养猪户,污水沉淀后浓度高烧苗,难以自耕地肥水利用,只能拉运至灌区利用,成本较高,导致部分小规模养殖场的粪污未能被收集集中处理。
(2)污染治理工艺设施尚需完善。规模化猪场大多数都采取干清粪方式清理养殖粪便,但仍有部分散户采用水冲粪方式,污染物排放量大,资源化利用不充分等问题。部分养殖户虽已自建沼气池或厌氧池,但仍存在粪污露天堆放、资源化利用不充分的现象,总体上也缺乏规划与生态治理措施,对周围的沟、渠、塘、库仍造成严重的污染问题。
(3)部分养殖场选址不合理。盐池县还存在养殖户较多,生猪存栏数量大的自然村,养殖环境差,人畜未分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选址国家有明确规定,但哈巴湖自然保护区在划定范围时将原住村庄划入保护区内,致使部分非规模化养殖场位于自然保护区等禁养区内。有些养殖场原来远离城镇和居住区,但随着城镇开发建设,现今又相邻城镇或居住区,有的养殖场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扩大规模,其产生的污染对周边的影响也相应扩大。
(4)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不健全。目前盐池县尚未有集中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构,病死畜禽拉运至其他县(区)进行处理成本较高,病死畜禽多通过焚烧、深埋等方式处置,对局部生态环境有显著影响。
(5)政策支持不配套,缺乏相应制度和标准。目前国家支持主要体现在前段的投资补助,方式单一,且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沼气等持续运行项目在原料处理费用、终端产品补贴、沼气保障收购等环节政策空白。缺乏有机肥生产、使用方面的政策扶持和国家标准,有机肥无力与化肥竞争。缺少畜禽粪便强制性资源化处理制度,导致畜禽粪便未经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直接转让给生产经营主体或直接用于农业种植。
加强养殖分区管控,落实全县禁养区的划定方案和规范化管理要求。加强规模化养殖污染治理,规模养殖场全面推行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减排模式,支持规模养殖场和第三方建设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实现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全覆盖,保障氨氮、化学需氧量等污染物符合市、县减排要求。规范规模化以下养殖场户的环保管理,明确监管职能和管控要求。推进规模以下养殖户畜禽粪便污水综合治理和利用,推广以种养循环为重点的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模式。优化畜禽养殖布局,推广有机肥应用,促进养殖业转型升级。
表4-1盐池县畜禽污染防治指标表
序号 | 环境目标 | 评价指标 | 目标值 | |
1 | 资源利用 | 高效使用资源能源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95 |
有机肥利用 | 商品有机肥施用比例(%) | 50 | ||
2 | 环保设施建设与污染控制 | 污废水有效处理 | 外排废水达标率(%) | 100 |
固废规范安全处置 |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
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 | 100 | |||
3 | 环境管理 | 环评制度有效落实 | 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完善率(%) | 100 |
台账管理 | 畜禽规模养殖场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 | 100 | ||
4 | 总量减排 | 总量减排 | COD、氨氮 | 完成市级下达指标 |
为了解盐池县在土地生态系统可持续运行的条件下,一定区域内耕地、人工林地和人工草地等所能承载的最大畜禽存栏量,本规划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的通知》(2018年1月15日)进行土地资源承载力计算。本规划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及规模养殖场配套土地面积测算以粪肥氮养分供给和植物氮养分需求为基础进行核算,经测算,盐池县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为296.10万头(以猪当量计),44.42万头(以奶牛当量计),88.83万头(以肉牛当量计),740.25万只(以羊当量计),7402.50万只(以家禽当量计)。
截至2020年底,盐池县滩羊存栏量为128.1万只,生猪存栏量6.41万只,肉牛存栏量0.85万只,奶牛存栏量1.2687万只,家禽存栏量23.6万羽,折合成猪当量为70万(猪当量)。
全县各类种植植物情况可消纳296.1万头猪当量的粪污,而目前全县养殖猪当量为70万头,从全县来看,畜禽养殖消纳空间还很大,要充分利用这部分空间,合理规划布局规模养殖场。
表4-2畜禽养殖土地承载力测算表
畜禽种类 | 猪 | 奶牛 | 肉牛 | 羊 | 家禽 |
承载当量(万头/只) | 296.10 | 44.42 | 88.83 | 740.25 | 7402.50 |
盐池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现状为97.9%,通过畜禽粪污贮存设施建设、粪污处理机构能力提升等措施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95%以上,较易实现规划目标。
目前,盐池县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已达到100%。拟通过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建设,提升标准化养殖水平。
盐池县在“十三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过程中,要求采用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的养殖场建立资源化利用台账,“十四五”期间,拟通过加强宣传,逐步推进粪肥利用台账制度实施,强化指导服务,做好粪肥利用台账培训等工作措施,规范台账制度落地、实施、监管工作,畜禽规模养殖场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达100%。
本规划结合盐池县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管理要求提出了畜禽污染防治任务和重点工程,各项措施以常规污染防治措施为主,技术方法成熟稳定,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在经济方面,随着国家和社会对环境改善需求的日益加强,在畜禽养殖防治上势必需投入更多资金。通过积极申请畜禽养殖防治专项资金,采用补贴的方式动员养殖场(户)利用自有资金进行防治措施升级改造,可为盐池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提供资金支持,减轻地方资金压力。
各乡镇应严格按照《盐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池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的通知》(盐政发〔2021〕20号)的要求,严格执行禁养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对禁养区的管理,禁止养殖区内不得有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户从事畜禽养殖活动。合理发展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限制养殖区内严格控制畜禽养殖总量,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超过畜禽养殖总量要求新建、改建和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从源头上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切实达到保护生态环境和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的目的。
按照环保要求,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建设“三同时”制度,明确养殖场(小区)选址要求和应采取的环保措施。凡环境影响评价或环境影响登记没有通过的畜禽养殖场(小区),不得开工建设,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或者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场(小区),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发改、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水务等部门在规划、选址、立项、审批畜禽养殖项目时,严格审批程序,切实推进全县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按照“调减过载、适度保有”的要求,调整优化畜牧业布局,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选址须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环境功能区划及畜禽污染防治规划等,养殖场须建设于宜养区内,选址应设在集中居住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区域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养殖场选址应避开饮用水源保护区、具有景观或水上娱乐功能及执行I类或II类水质的水体,其主要养殖圈舍及养殖废弃物收集贮存、处理(置)设施及消纳地与上述水体应保持不小于500米的距离。畜禽养殖用地的规划布局和选址,应坚持鼓励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则,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做好辖区内畜禽养殖的规划布局和清理工作,同时要结合本辖区发展规划,科学规划养殖区域,鼓励、引导畜禽养殖业向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
从源头减量上推广干清粪、雨污分流、固液分离等技术模式,控制养殖污水产生量。在过程控制上推广发酵床、微生物处理、臭气控制等技术模式,加速粪污无害化处理过程,减少氮磷和臭气排放。在末端利用上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畜种、不同模式,推广全量收集还田、有机肥一体化、能源化、基质化、清洁回用等技术模式。
组织环保饲料研究开发。积极推广饲料科学配方、新型饲料添加剂、分阶段高效饲养技术,提高畜禽生产效率,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完善标准化生产技术、设备的组装配套,推行规模养殖场精细化管理,实施科学规范的饲养管理规程,推广智能化精准饲喂,提高饲料转化效率;加强养殖全程监控,提高生产管理水平。
加强畜禽养殖业生产过程环境管理。开展饲料添加剂和兽药使用专项整治,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严格执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饲料卫生标准》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饲料中抗生素。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环境管理制度和规定,按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总量减排要求,配套建设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设施,并确保设施的稳定运行。周边消纳土地充足的,积极倡导“种养结合、以地定养”理念,通过自行配套土地或签订消纳利用协议等方式,采取堆沤、沼气处理、生产有机肥等措施,将粪污处理后就近还田还地利用;周边消纳土地不足的,要强化工程处理措施,粪污应优先进行干湿分离,固体部分用于有机肥生产,液体部分综合利用或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散养密集区域要采用“共建、共享、共管”的模式,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或者依托其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治污设施,实现养殖废弃物的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畜禽养殖粪污还田利用,应执行《农田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规范》、《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要求,减少和防范可能的环境风险。
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四五”污染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十四五”期间盐池县畜禽养殖业化学需氧量、氨氮2个主要污染物指标的减排工作并做好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核定工作。环保部门要对符合国家、省、市排污许可证申领条件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根据申请依法发放排污许可证,对符合国家减排要求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含生态消纳)按要求核定减排绩效。同时完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的监测、统计、考核体系,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到2025年化学需氧量、氨氮2项指标的减排工作完成吴忠市下达任务。
根据“十四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要求,科学制定年度畜禽养殖减排计划或实施方案,并纳入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根据畜禽养殖减排项目清单,层层落实减排任务,列入“十四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中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采用雨污分流、干湿分离、有机肥生产、污水资源化利用等全过程控制的减排措施,且污染治理项目必须按期完成,确保减排目标实现。在实地调查、监测验证和试验研究基础上,选取适合本地的畜禽养殖污染减排技术;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要积极采取干清粪等有效方式减少污水产生量;引导畜禽养殖户向规模化发展,逐步实现畜禽散养密集区域的养殖废弃物统一收集、统一处理。
(1)强化废水污染防治。畜禽规模养殖场、接近规模养殖场的大户、部分散养户及第三方处理机构配套粪污分流、收集、贮存、厌氧消化和堆沤等设施,同时做好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台账。提升生猪定点屠宰场污水深度处理能力,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猪、牛厩舍统一按可干湿分离、雨污分流或无排放发酵床养殖进行改建,家禽养殖统一按网上饲养或垫料饲养。猪、牛、羊厩均配备污水贮存池、干粪贮存池,家禽配备干粪贮存池。按照农牧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选择合理的废水净化工艺和综合利用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建立控制恶臭的相关制度与措施(如畜舍保温干燥、通风换气、勤换垫料、及时清粪、合理喂养、降低饲养密度等规定),妥善处理利用固废发酵生产的沼气,不得直接向外环境排放,臭气浓度达到排放标准要求;采用环境友好的消毒剂和消毒措施(包括紫外线、臭氧、双氧水等方法),提倡采用非氯化的消毒措施,防止产生氯代有机物及其他的二次污染物。专业化集中式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工厂宜采用生物吸附和生物过滤等除臭技术进行集中处理,臭气浓度达到排放标准要求。
(3)强化粪污收集利用。支持建设大型粪污处理中心,扶持粪污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对一定区域内的养殖粪污进行回收、运输和集中堆沤发酵处理,实现畜禽粪污收集、存储、运输、处理等全程无害化、肥料化循环利用。
畜禽养殖场户应切实履行粪污收集处理利用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采取措施,对畜禽粪污进行科学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防止污染环境。将病死畜禽畜进行无害化处置,对疫病防治过程中的医药用品集中交由相关部门处理。禽规模养殖场应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对于自行处理利用畜禽粪污的,应建设与养殖规模匹配的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对于委托第三方代为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应配套粪污收集和暂存设施设备,确保粪污在第三方收集期间的存储容积。
大力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切实增强广大养殖场主的环保意识,提高养殖场(户)主参与污染防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各地环保部门督促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自主建立标准化环境管理制度,落实环境职责分工、建立综合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厂区环境综合整治制度、废水处理设施运行制度、畜禽废弃物贮存场所管理制度、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制度、环境应急制度或应急预案等。
坚持“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理念,加大力度推进农牧对接,不让畜禽产业游离在种植业之外。扶持有机肥加工企业收集利用粪污,鼓励养殖场户全量收集和利用畜禽粪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输送和施用方式。打通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最后一公里”,确保闲散的粪污转移到田间有收贮并利用的条件,促进闲散粪污多渠道有人收,有去处,实现养和种的双赢。
加大有机肥推广使用,支持生产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开展化肥配施有机肥对果蔬、粮食等作物产量、养分、品质的研究,鼓励企业和农户应用有机肥+配方肥、有机肥+一次性施肥等技术,推进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减量。
加强对自然保护区、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农村人口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区周边畜禽养殖场的环境监测。将纳入国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范围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列入日常监督性监测范围。进一步完善监测队伍建设,完善检测设备,全面提升监测水平。鼓励安装污水排放在线监测、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视频监控等设备,并与市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联网,实时掌握污染物排放情况。探索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畜禽养殖场污染物监督性监测、线下巡查等工作,进一步增强监管力量。
(1)加强监督执法能力建设。按照《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要求,加强环境监察机构队伍建设,完善执法设备,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水平。加强网格化管理,加强各地畜禽养殖污染网格化防控机制建设和“联村联场”执法,重点检查瞒报漏报、应治未治的养殖情况,以及偷排、漏排,超养、新养、复养等行为。检查治污设施运行情况与验收核定的养殖上限匹配情况等。
(2)加大执法力度。加强行政监管,进一步加大畜禽养殖污染环境执法力度,按照《畜禽养殖场(小区)环境监察工作指南(试行)》(环办〔2010〕84号)要求,依法严格查处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污,以及在禁养区内擅自建设养殖场(小区)等环境违法行为。采取环保、农业农村部门联动执法,对养殖场污染开展日常巡查监管。定期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对污染防治设施建而不用、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已建污染防治配套设施不合格、违法排污等问题,严格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规定予以查处,并责令限期整改。
建设盐池县畜禽养殖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全面掌握各主要污染物排放、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环境管理相关制度执行等情况,为畜禽养殖主要污染物减排和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工作奠定基础。同时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加快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与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相互融合,全面、有序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环境监管领域的智慧应用。到2025年,全县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病死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厂、畜禽定点屠宰企业纳入信息化管理平台。
对生猪、滩羊、奶牛养殖集中村庄,科学选址集中规划至符合规模养殖的地方建成养殖小区,并建设配套粪污贮存设施,以专业合作社和村集体的方式统一经营管理,实现人畜分离。(农业农村局牵头,生态环境部门和各乡镇予以配合)
新建规模养殖场严格按照“三改两分三防再利用”要求,配套建设堆肥发酵、污水贮存池、氧化塘等设施,加强先进工艺和设备引进应用,提高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针对未配套建设粪污贮存设施的部分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大户,配套建设污水沉淀池和粪便堆积池,主要推广“干清粪”减排模式,粪便和污水分别收集贮存,建设防雨防渗漏粪污处理设施,采用全量粪污还田模式进行末端利用。新建生态牧场配套干粪堆积站,每个堆积站规模为100㎡。
对已建养殖场配套粪污设施升级改造。对盐池县王乐井乡石山子村猪场、盐池县王乐井乡王吾岔村猪场和盐池县王乐井乡边记洼村猪场配套干粪堆积池和吸粪车、铲车。对10家规模化养殖场及养殖大户进行粪污收集设施改造升级,改造内容为新建300m³干粪堆积池。对宁夏金宇浩源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内容包含了粪污收集汇总池、沉沙池、粪污收集回冲池等土建工程和固液分离机、沼气发电机、粪污泵、搅拌机设备等配套设备。此外,为各乡镇散户配套粪污收集设备,共计12方吸粪车8辆。(农业农村局牵头,生态环境部门和各乡镇予以配合)
支持粪污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对一定区域内的养殖粪污进行回收、运输和集中堆沤发酵处理。对现有第三方粪污处理机构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内容包含土建工程及相关配套设备(具体建设内容见附表3)。粪肥处理利用涉及养殖、种植不同主体或其他加工服务组织进行委托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建设的,必须签订消纳对接协议或委托处理利用合同,明确双方职责。到2025年,全县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农业农村局牵头,生态环境部门和各乡镇予以配合)
按照“统筹规划、属地负责,政府监管、市场运作,财政补助、保险联动”的原则,建立覆盖饲养、屠宰、运输等各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引导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和运营,以专业化集中处理为主,以零星自行规范处理为辅,着力提高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新建2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集中无害化处理养殖场户的病死畜禽。暂时不具备集中处理条件的地区自行处理的,要配备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处理,逐步减少深埋、堆肥等处理方式,确保有效杀灭病原体,清洁安全,不污染环境。(农业农村局牵头,生态环境部门和各乡镇予以配合)
重点支持养殖专业合作社、家庭牧场、养殖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新建或改建,围绕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等工作要点,完善标准化棚圈、机械化饲喂、饲草料加工、粪污处理利用、疫病防治等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套,提升标准化养殖水平,创建1个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农业农村局牵头,生态环境部门和各乡镇予以配合)
提升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能力。根据畜禽养殖业环境监测工作需要,在畜禽养殖场安装监控系统,全程监控饲料投放、疫病防治、粪污清理等养殖行为。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列入日常监督性监测范围,鼓励安装污水排放在线监测、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视频监控等设备,实时掌握污染物排放情况。
提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信息化水平。全面摸清畜禽养殖的结构、分布、规模、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废弃物排放和利用等基本情况。完善畜禽养殖业污染源普查数据库,建设畜禽养殖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全面掌握畜禽养殖污染源分布、主要污染物排放、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环境管理相关制度执行等情况,为畜禽养殖主要污染物减排和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工作奠定基础。(农业农村局牵头,生态环境部门予以配合)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总投资7709万元,详见表7-1。其中 “出户入园”集中安置工程1543万元,占总资金的20.01%;畜禽粪污贮存设施建设工程2461万元,占总投资的31.92%;粪污处理机构能力提升工程总投资1346万元,占总投资的17.46%;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程投资1886万元,占总投资的24.46%;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程投资218万元,占总投资的2.83%;畜禽养殖监管能力建设工程投资255万元,占总投资的3.31%。
表7-1重点工程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建设年限 | 总投资(万元) |
1 | “出户入园”集中安置工程 | 对生猪、滩羊、奶牛养殖集中村庄,科学选址集中规划至符合规模养殖的地方建成养殖小区,并建设配套粪污贮存设施。 | 2021-2025 | 1543 |
2 | 畜禽粪污贮存设施建设工程 | 新建60座生态牧场配套干粪堆积站,堆积站规模为100㎡。对已建养殖场配套粪污设施升级改造。对三家养猪场配套干粪堆积池和吸粪车、铲车。对10家规模化养殖场及养殖大户进行粪污收集设施改造升级。对宁夏金宇浩源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升级改造。为各乡镇散户配套粪污收集设备,共计12方吸粪车8辆。 | 2021-2025 | 2461 |
3 | 粪污处理机构能力提升工程 | 选取宁夏绿田沃农业有限公司和宁夏盐池县特奇新能源技术推广专业合作社两家第三方粪污处理机构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内容包含了土建工程及相关配套设备。 | 2021-2025 | 1346 |
4 |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程 | 新建2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集中无害化处理养殖场户的病死畜禽。 | 2021-2025 | 1886 |
5 | 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程 | 提升标准化养殖水平,创建1个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 | 2021-2025 | 218 |
6 | 畜禽养殖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 根据畜禽养殖业环境监测工作需要,在畜禽养殖场安装监控系统。建设畜禽养殖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全面掌握畜禽养殖污染源分布、主要污染物排放、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环境管理相关制度执行等情况。 | 2021-2025 | 255 |
合计 | 7709 |
盐池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建设共需7709万元,所需资金以养殖场自筹为主,此外,政府也将通过现有环保和涉农财政资金渠道,逐步加大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投入,充分运用税收、信贷、价格等经济手段,吸引地方和社会资金投入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优先制定和实施针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沼气发电和有机肥生产使用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营,以及环评收费、后期环境监测收费等优惠和扶持措施。在盐池县逐步加大投入的同时,各乡镇要结合实际,采取财政补贴、业主自筹、社会投入等多种方式,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资金支持。通过拓宽资金渠道,加强资金整合,逐步建立各级财政、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
规划实施具有如下效益:
(1)通过建设粪污贮存设施和实施污染治理项目,降低进一步处理难度,提高猪粪、牛粪和养殖污水的处理水平,显著降低养殖粪污对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的污染,有效缓解农业面源污染、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2)通过推进乡村生猪养殖规模、数量较大且人畜共处居住环境较差的几个村进行整体规划搬迁,并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实现人畜分离,缓解人畜混居状况,减少蝇虫滋生,便于疾病预防,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3)通过落实总量减排政策,将从源头上控制畜禽养殖污染物的排放,缓解农业面源污染,全面消减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常规污染物排放总量。
(4)通过引入第三方机构增加养殖户粪污收集和资源化利用,实现规模养殖场和散养户粪污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粪便和污水经过腐熟和厌氧发酵,可作为高效农家肥和肥水利用,有效降低化肥和农药施用量,提高农产品品质,推动乡村振兴步伐。
(5)通过落实严格环境准入、强化污染源头管控、加强技术引导示范、推行清洁养殖方式等措施,将促进畜禽养殖业的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引导产业生态化、规模化、集约化转型,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为保障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必须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依法治理,使综合整治工作万无一失。因此,建议县政府尽快成立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盐池分局和县农业农村局的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乡镇分别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级政府应充分认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以“综合利用为主,末端治理为辅,推广先进治理技术,实现养殖和种植相结合,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和畜牧业的协调发展”为指导思想,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协调好环保、自然资源、农业农村、财政、科技、公安等相关部门及有关乡镇间的工作,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落实其工作任务,密切配合,确保污染防治工作顺利推进。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通过各部门协调配合和共同努力完成。在实施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的法规、政策、标准、规划、技术规范和管理办法的过程中,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各负其责,县政府在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的同时,制定畜禽养殖业发展及污染防治计划,防治办公室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和组织实施;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年度和中长期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污染治理计划,提供技术指导服务,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县生态环境部门对本辖区内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依法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规划部门要根据盐池县发展总体要求,依法实施畜禽养殖业规划选址;县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循环经济工作的组织协调。各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协同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本规划,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一个长期有效可行的畜牧业污染防治管理体制和协调运行机制。
政府部门与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签订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协议,对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成效显著的企业,予以表彰或奖励。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中去,在年终机关绩效考评工作目标中把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政绩评定、选拔任用和奖惩的主要依据之一,并按责任书要求,做好督促、检查和考评,切实保障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目标的实现。
对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畜禽养殖场,根据生态环境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登记表。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对各类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及散养户依据其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实行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登记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定期对畜禽养殖排污量进行跟踪监测,完善动态长效监管机制。
采取示范奖励等措施,扶持规模化、标准化畜禽养殖,支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进行标准化改造和粪污综合利用设施、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改造,鼓励分散饲养向集约饲养方式转变。畜禽养殖户自愿建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的,可以依照规定享受相关激励和扶持政策。建设和改造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包括污染治理贷款贴息补助在内的环境保护等相关资金支持。
对第三方畜禽污染治理机构给与政策扶持,鼓励资源化利用机构增加养殖粪污的收购量,提高设施装备配套率,同时鼓励第三方机构增加猪粪、牛粪和养殖污水的处理,实现全县粪污处理全覆盖。进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从事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有机肥产品生产经营等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活动的,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生产有机肥产品的,享受国家关于化肥运力安排等支持政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用电执行农业用电价格。鼓励和支持对染疫畜禽、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畜禽尸体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处理费用、养殖损失给予适当补助。
健全新闻宣传平台。充分利用盐池县融媒体中心的宣传引导功能,围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相关工作,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对畜禽养殖场综合整治、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工程开展重点宣传报道,利用公众号、短视频等新闻介质提升网络空间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增强环保意识。通过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转变广大农民、养殖户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重点宣传人畜粪污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的相关政策,努力形成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的氛围,以全社会的力量进行养殖环境综合整治。在广大畜禽养殖户中,认真宣传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有关政策和知识,科学地引导专业户走规模化、集约化、生态化的发展之路。
序号 | 单位名称 | 养殖畜种 | 清粪工艺 | 固液分离 | 养殖场地址 | 规模场类型 |
1 | 盐池县新源滩羊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干清粪 | 否 | 花马池镇郭记沟村郭记粱 | 大型场 |
2 | 盐池县源丰渊畜产品购销有限公司 | 羊 | 干清粪 | 否 | 花马池镇沟沿 得胜墩 | 大型场 |
3 | 盐池县羽荣滩羊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干清粪 | 否 | 花马池沟沿东郭庄 | 普通场 |
4 | 盐池县亿源家庭农牧场 | 羊 | 干清粪 | 否 | 花马池镇佟记圈 四尔滩 | 大型场 |
5 | 盐池县文廷滩羊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干清粪 | 否 | 花马池镇李记沟行政村刘记沟自然村 | 大型场 |
6 | 盐池县文宝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干清粪 | 否 | 花马池镇李记沟行政村刘记沟自然村 | 大型场 |
7 | 盐池县祥盛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干清粪 | 否 | 花马池镇八岔梁行政村夏记墩自然村 | 大型场 |
8 | 盐池县星月泰家庭农牧场 | 羊 | 干清粪 | 否 | 大水坑镇大水坑行政村大东村 | 大型场 |
9 | 盐池县奋林农畜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羊 | 干清粪 | 否 | 大水坑镇大水坑行政村大水坑自然村 | 大型场 |
10 | 盐池县东风滩羊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干清粪 | 否 | 大水坑镇东风行政村甘记畔自然村 | 大型场 |
11 | 盐池县利旺滩羊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干清粪 | 否 | 大水坑镇二道沟行政村南洼自然村 | 大型场 |
12 | 盐池县广发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干清粪 | 否 | 大水坑柳条井张旧庄村 | 大型场 |
13 | 盐池县下滩滩羊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干清粪 | 否 | 惠安堡镇狼布掌行政村下滩自然村 | 大型场 |
14 | 盐池县宏飞滩羊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干清粪 | 否 | 冯记沟镇马儿庄行政村黑土坑自然村 | 大型场 |
15 | 盐池县成财家庭农牧场 | 羊 | 干清粪 | 否 | 王乐井乡孙家楼行政村王记圈自然村 | 大型场 |
16 | 盐池县天红滩羊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干清粪 | 否 | 王乐井乡郑家堡行政村丁记井自然村 | 大型场 |
17 | 盐池县盛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干清粪 | 否 | 王乐井乡牛记圈行政村刘向庄自然村 | 大型场 |
18 | 盐池县鸿福祥滩羊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干清粪 | 是 | 王乐井乡牛记圈行政村牛毛井自然村 | 大型场 |
19 | 盐池县陈庄子滩羊养殖园区 | 羊 | 干清粪 | 否 | 王乐井乡陈庄子行政村陈庄子自然村 | 大型场 |
20 | 盐池县茂鑫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干清粪 | 是 | 王乐井乡边记洼李渠子 | 大型场 |
21 | 盐池县聚鑫滩羊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干清粪 | 是 | 大水坑镇摆宴井村 | 大型场 |
22 | 盐池县国涛滩羊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干清粪 | 是 | 麻黄山乡井滩子村李新庄自然村 | 大型场 |
23 | 盐池县文强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干清粪 | 是 | 青山乡糜子滩村 | 大型场 |
24 | 盐池县德盛园滩羊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干清粪 | 否 | 青山乡糜子滩村 | 大型场 |
25 | 盐池县红樽乡羊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干清粪 | 否 | 青山乡古峰庄村 | 大型场 |
26 | 盐池县宏富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干清粪 | 否 | 青山乡甘洼山村 | 大型场 |
27 | 盐池县原源丰滩羊养殖合作社 | 羊 | 干清粪 | 否 | 青山乡常山子村 | 大型场 |
28 | 盐池县彪丰家庭农牧场 | 羊 | 干清粪 | 否 | 青山乡尖山湾村 | 大型场 |
29 | 盐池县富安滩羊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干清粪 | 否 | 冯记沟乡雨强行政村牛记口 | 大型场 |
30 | 盐池县忠宝滩羊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干清粪 | 否 | 冯记沟乡马儿庄行政村马儿庄 | 大型场 |
31 | 盐池县黎明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干清粪 | 否 | 冯记沟乡马儿庄行政村黎明 | 大型场 |
32 | 盐池县叶儿庄滩羊养殖园区 | 羊 | 干清粪 | 否 | 冯记沟乡马儿庄行政村叶儿庄 | 大型场 |
33 | 盐池县陶升滩羊养殖园区 | 羊 | 干清粪 | 否 | 冯记沟乡平台行政村余台子 | 大型场 |
34 | 盐池县旭红家庭农场 | 羊 | 干清粪 | 否 | 冯记沟乡平台行政村余台子 | 大型场 |
35 | 盐池县暖羊羊家庭农牧场 | 羊 | 干清粪 | 否 | 冯记沟乡平台行政村余台子 | 大型场 |
36 | 盐池县金润泽生态草产业有限公司 | 羊 | 干清粪 | 否 | 冯记沟乡平台行政村平台村 | 大型场 |
37 | 盐池县冯记沟乡新村滩羊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干清粪 | 是 | 冯记沟乡冯记沟行政村王冲庄 | 大型场 |
38 | 盐池县老庄子滩羊养殖园区 | 羊 | 干清粪 | 是 | 冯记沟乡回六庄行政村老庄子 | 大型场 |
39 | 盐池县长盛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干清粪 | 是 | 高沙窝镇长流墩长流墩 | 大型场 |
40 | 创盈养殖园区 | 羊 | 干清粪 | 是 | 高沙窝镇大疙瘩大疙瘩 | 大型场 |
41 | 雲峰养殖园区 | 羊 | 干清粪 | 是 | 高沙窝镇高沙窝马场 | 大型场 |
42 | 盐池县沙海绿洲滩羊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干清粪 | 是 | 高沙窝镇营西张寨子村 | 大型场 |
43 | 盐池县众源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干清粪 | 否 | 盐池县花马池镇上王庄自然村 | 大型场 |
44 | 盐池县尤楠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干清粪 | 否 | 花马池镇柳杨堡村冒寨子自然村 | 大型场 |
45 | 盐池县利争家庭养殖场 | 羊 | 干清粪 | 否 | 花马池镇沟沿村东郭庄自然村 | 大型场 |
46 | 盐池县丰育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干清粪 | 否 | 花马池镇沟沿村德胜墩 | 大型场 |
47 | 盐池县深井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干清粪 | 是 | 花马池镇长城村深井 | 大型场 |
48 | 盐池县宏宝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干清粪 | 否 | 花马池镇郭记沟村王记梁 | 大型场 |
49 | 盐池县民惠园设施农业专业合作社 | 羊 | 干清粪 | 否 | 花马池镇红沟梁村十六堡 | 大型场 |
50 | 盐池县建成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干清粪 | 否 | 花马池镇冒寨子村冒寨子 | 大型场 |
51 | 下王庄肉羊产业化科技示范园区 | 羊 | 干清粪 | 否 | 花马池镇四墩子村下王庄 | 大型场 |
52 | 海德滩羊养殖园区 | 羊 | 干清粪 | 否 | 花马池镇田记掌村王记圈 | 大型场 |
53 | 盐池县井裕丰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干清粪 | 否 | 大水坑镇马坊井沟村 | 大型场 |
54 | 宁夏朔牧盐池滩羊繁育有限公司 | 羊 | 干清粪 | 否 | 花马池镇长城村刘八庄 | 大型场 |
55 | 盐池县鑫源农牧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 牛 | 干清粪 | 否 | 花马池皖记沟北王圈 | 大型场 |
56 | 盐池县益盛泰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牛 | 干清粪 | 否 | 高沙窝镇二步坑红疙瘩村 | 大型场 |
57 | 盐池县尤楠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牛 | 干清粪 | 否 | 花马池镇柳杨堡冒寨子村 | 大型场 |
58 | 盐池县明辉养猪场 | 生猪 | 干清粪 | 是 | 花马池镇吴记圈自然村 | 大型场 |
59 | 盐池县文丰种养殖经纪人 | 生猪 | 干清粪 | 是 | 花马池镇北园子村 | 大型场 |
60 | 盐池县鑫源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 | 生猪 | 干清粪 | 是 | 冯记沟乡马儿庄自然村 | 大型场 |
61 | 盐池县庚徵养殖有限公司 | 生猪 | 干清粪 | 是 | 青山乡猫头梁村猫头梁自然村 | 大型场 |
62 | 盐池县丰源农牧有限公司 | 生猪 | 干清粪 | 是 | 花马池镇田记掌村史庄子自然村 | 普通场 |
63 | 崔学军生猪养殖场 | 生猪 | 干清粪 | 是 | 花马池镇长城村五堡自然村 | 普通场 |
64 | 盐池县吉昌专业养殖合作社 | 鸡 | 干清粪 | 否 | 盐池县花马池镇冒寨子村 | 大型场 |
65 | 盐池县泰和养殖专业合作社 | 生猪 | 干清粪 | 是 | 花马池镇沟沿行政村德盛墩村 | 大型场 |
66 | 盐池县便民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 | 牛 | 干清粪 | 否 | 花马池镇惠泽村 | 大型场 |
67 | 盐池县红山源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 牛 | 干清粪 | 是 | 盐池县青山乡猫头梁自然村 | 普通场 |
68 | 盐池县荣丰养殖专业合作社 | 生猪 | 干清粪 | 是 | 花马池镇四墩子村 | 普通场 |
69 | 盐池县鸿元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 牛 | 干清粪 | 是 | 花马池镇刘八庄村 | 大型场 |
70 | 宁夏盐池县巨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牛 | 干清粪 | 否 | 盐池县青山乡旺四滩村 | 大型场 |
71 | 盐池县兴旺盛养殖专业合作社 | 生猪 | 干清粪 | 是 | 高沙窝大疙瘩村 | 普通场 |
72 | 盐池县宏秉运土猪养殖有限公司 | 生猪 | 干清粪 | 是 | 盐池县青山乡营盘台村4015-1号 | 普通场 |
73 | 盐池县升达生猪养殖有限公司 | 生猪 | 干清粪 | 是 | 冯记沟乡平台村余台子自然村 | 大型场 |
74 | 盐池县上王庄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 牛 | 干清粪 | 否 | 盐池县花马池镇上王庄村 | 大型场 |
75 | 盐池县联军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生猪 | 干清粪 | 是 | 盐池县青山乡牛圈坑自然村 | 普通场 |
76 | 宁夏元邦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 牛 | 干清粪 | 是 | 盐池县冯记沟乡平台村 | 大型场 |
77 | 盐池县施天池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牛 | 干清粪 | 否 | 盐池县惠安堡镇惠苑新村 | 大型场 |
78 | 盐池县荣海家庭农场 | 生猪 | 干清粪 | 是 | 盐池县青山乡西台自然村 | 普通场 |
79 | 盐池县永泰家庭养猪场 | 生猪 | 干清粪 | 是 | 盐池县冯记沟乡马儿庄自然村 | 普通场 |
80 | 宁夏盐池县荣振罗山牧业有限公司 | 牛 | 干清粪 | 否 | 盐池县惠安堡镇惠苑村 | 大型场 |
81 | 盐池县国芙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干清粪 | 否 | 花马池镇硝池子西大井自然村 | 大型场 |
82 | 盐池县富农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干清粪 | 否 | 王乐井乡双疙瘩东双疙瘩自然村 | 大型场 |
83 | 盐池县联军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干清粪 | 否 | 青山乡月儿泉牛圈坑自然村 | 大型场 |
84 | 盐池县众淼森家庭农牧场 | 羊 | 干清粪 | 否 | 大水坑镇七里庄自然村 | 大型场 |
85 | 盐池县百顺综合养殖专业合作社 | 生猪 | 干清粪 | 是 | 盐池县花马池镇杨记圈自然村 | 普通场 |
86 | 盐池县兴源家庭农牧场 | 牛 | 干清粪 | 否 | 盐池县青山乡尖山湾自然村 | 大型场 |
87 | 盐池县双墩墩家庭农牧场 | 羊 | 干清粪 | 否 | 盐池县惠安堡镇凤凰台自然村 | 大型场 |
88 | 顺发养猪场 | 生猪 | 干清粪 | 是 | 盐池县冯记沟乡马儿庄自然村 | 普通场 |
89 | 盐池县富升源养殖专业合作社 | 生猪 | 干清粪 | 是 | 盐池县花马池镇沟沿行政村德胜墩自然村 | 普通场 |
90 | 鑫裕家庭农牧场 | 生猪 | 干清粪 | 是 | 冯记沟乡马儿庄行政村马儿庄自然村 | 普通场 |
91 | 盐池县青山乡营盘台养殖小区 | 生猪 | 干清粪 | 是 | 盐池县青山乡营盘台村 | 大型场 |
92 | 盐池县盛源滩羊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干清粪 | 否 | 盐池县花马池镇北场自然村 | 大型场 |
93 | 盐池县上潘记圈滩羊养殖园区 | 羊 | 干清粪 | 否 | 盐池县花马池镇佟记圈上潘记圈自然村 | 大型场 |
94 | 贵丰家庭养猪场 | 生猪 | 干清粪 | 是 | 盐池县冯记沟乡马儿庄自然村 | 普通场 |
95 | 盐池县隆祥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干清粪 | 否 | 盐池县花马池镇长城八堡自然村 | 大型场 |
96 | 盐池县红星滩羊养殖合作社 | 羊 | 干清粪 | 否 | 盐池县麻黄山下高窑自然村 | 大型场 |
97 | 贾文亮生猪养猪场 | 生猪 | 干清粪 | 是 | 大水坑镇大水坑村西队 | 普通场 |
98 | 盐池县宁隆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干清粪 | 否 | 盐池县花马池镇北塘移民新村 | 大型场 |
99 | 陈有杰肉牛养殖场 | 牛 | 干清粪 | 否 | 花马池镇冒寨子村西陈记圈自然村 | 普通场 |
100 | 侯晓龙生猪养殖场 | 生猪 | 干清粪 | 是 | 青山乡青山村尖山湾自然村 | 普通场 |
101 | 孙有江生猪养殖场 | 生猪 | 干清粪 | 是 | 花马池东塘村油坊梁自然村 | 普通场 |
102 | 盐池县大行养殖专业合作社 | 生猪 | 干清粪 | 是 | 大水坑镇大水坑村西队 | 普通场 |
103 | 盐池县大发养殖专业合作社 | 生猪 | 干清粪 | 是 | 盐池县麻黄山乡平庄村谢畔子队 | 普通场 |
104 | 盐池县万瑞和农林牧开发有限公司 | 牛 | 干清粪 | 否 | 盐池县冯记沟乡雨强村牛记口子自然村 | 大型场 |
105 | 宁夏金中昌信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牛 | 干清粪 | 否 | 盐池县青山乡旺四滩村 | 大型场 |
106 | 宁夏金中昌信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羊 | 干清粪 | 否 | 盐池县青山乡旺四滩村 | 大型场 |
107 | 盐池县井裕丰养殖专业合作社 | 生猪 | 干清粪 | 是 | 大水坑镇马坊井沟村 | 普通场 |
108 | 盐池县佳峰禽蛋家庭农场 | 鸡 | 干清粪 | 否 | 盐池县花马池镇长城村八堡 | 普通场 |
109 | 宁夏金宇浩源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 牛 | 干清粪 | 是 | 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惠安堡镇老盐池村委会 | 大型场 |
110 | 宁夏六马养殖有限公司 | 生猪 | 干清粪 | 是 | 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青山乡旺四滩村委会 | 大型场 |
附表2大型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配套土地面积要求清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养殖畜种 | 养殖种类 | 上年年末存栏(头、只) | 配套土地面积(亩) |
1 | 盐池县新源滩羊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绵羊 | 480 | 68.88 |
2 | 盐池县源丰渊畜产品购销有限公司 | 羊 | 绵羊 | 1890 | 271.22 |
3 | 盐池县羽荣滩羊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绵羊 | 370 | 52.95 |
4 | 盐池县亿源家庭农牧场 | 羊 | 绵羊 | 1173 | 168.33 |
5 | 盐池县文廷滩羊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绵羊 | 1198 | 171.77 |
6 | 盐池县文宝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绵羊 | 1490 | 213.96 |
7 | 盐池县祥盛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绵羊 | 1205 | 173.06 |
8 | 盐池县星月泰家庭农牧场 | 羊 | 绵羊 | 1996 | 286.29 |
9 | 盐池县奋林农畜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羊 | 绵羊 | 1809 | 259.59 |
10 | 盐池县东风滩羊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绵羊 | 1238 | 177.80 |
11 | 盐池县利旺滩羊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绵羊 | 812 | 116.67 |
12 | 盐池县广发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绵羊 | 1195 | 171.34 |
13 | 盐池县下滩滩羊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绵羊 | 1496 | 214.82 |
14 | 盐池县宏飞滩羊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绵羊 | 1797 | 257.87 |
15 | 盐池县成财家庭农牧场 | 羊 | 绵羊 | 893 | 128.29 |
16 | 盐池县天红滩羊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绵羊 | 1492 | 213.96 |
17 | 盐池县盛博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绵羊 | 1198 | 171.77 |
18 | 盐池县鸿福祥滩羊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绵羊 | 1198 | 171.77 |
19 | 盐池县陈庄子滩羊养殖园区 | 羊 | 绵羊 | 1193 | 171.34 |
20 | 盐池县茂鑫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绵羊 | 737 | 105.90 |
21 | 盐池县聚鑫滩羊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绵羊 | 1082 | 155.41 |
22 | 盐池县国涛滩羊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绵羊 | 976 | 139.91 |
23 | 盐池县文强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绵羊 | 789 | 113.22 |
24 | 盐池县德盛园滩羊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绵羊 | 0 | 0.00 |
25 | 盐池县红樽乡羊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绵羊 | 1026 | 147.23 |
26 | 盐池县宏富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绵羊 | 1186 | 170.05 |
27 | 盐池县原源丰滩羊养殖合作社 | 羊 | 绵羊 | 1487 | 213.53 |
28 | 盐池县彪丰家庭农牧场 | 羊 | 绵羊 | 757 | 108.49 |
29 | 盐池县富安滩羊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绵羊 | 1195 | 171.34 |
30 | 盐池县忠宝滩羊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绵羊 | 1193 | 171.34 |
31 | 盐池县黎明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绵羊 | 1490 | 213.96 |
32 | 盐池县叶儿庄滩羊养殖园区 | 羊 | 绵羊 | 2184 | 313.41 |
33 | 盐池县陶升滩羊养殖园区 | 羊 | 绵羊 | 1194 | 171.34 |
34 | 盐池县旭红家庭农场 | 羊 | 绵羊 | 553 | 79.21 |
35 | 盐池县暖羊羊家庭农牧场 | 羊 | 绵羊 | 1182 | 169.62 |
36 | 盐池县金润泽生态草产业有限公司 | 羊 | 绵羊 | 466 | 66.73 |
37 | 盐池县冯记沟乡新村滩羊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绵羊 | 2293 | 328.91 |
38 | 盐池县老庄子滩羊养殖园区 | 羊 | 绵羊 | 3185 | 457.20 |
39 | 盐池县长盛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绵羊 | 1163 | 167.04 |
40 | 创盈养殖园区 | 羊 | 绵羊 | 0 | 0.00 |
41 | 雲峰养殖园区 | 羊 | 绵羊 | 0 | 0.00 |
42 | 盐池县沙海绿洲滩羊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绵羊 | 1181 | 169.62 |
43 | 盐池县众源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绵羊 | 2996 | 430.07 |
44 | 盐池县尤楠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绵羊 | 1455 | 208.79 |
45 | 盐池县利争家庭养殖场 | 羊 | 绵羊 | 1080 | 154.98 |
46 | 盐池县丰育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绵羊 | 2500 | 358.61 |
47 | 盐池县深井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绵羊 | 32056 | 4599.94 |
48 | 盐池县宏宝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绵羊 | 320 | 46.06 |
49 | 盐池县民惠园设施农业专业合作社 | 羊 | 绵羊 | 1660 | 238.07 |
50 | 盐池县建成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绵羊 | 1200 | 172.20 |
51 | 下王庄肉羊产业化科技示范园区 | 羊 | 绵羊 | 470 | 67.59 |
52 | 海德滩羊养殖园区 | 羊 | 绵羊 | 2130 | 305.66 |
53 | 盐池县井裕丰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绵羊 | 332 | 47.79 |
54 | 宁夏朔牧盐池滩羊繁育有限公司 | 羊 | 绵羊 | 4206 | 603.57 |
55 | 盐池县鑫源农牧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 牛 | 肉牛 | 780 | 3357.93 |
56 | 盐池县益盛泰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牛 | 肉牛 | 130 | 559.66 |
57 | 盐池县尤楠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牛 | 肉牛 | 246 | 1059.04 |
58 | 盐池县明辉养猪场 | 生猪 |
| 662 | 284.99 |
59 | 盐池县文丰种养殖经纪人 | 生猪 |
| 1073 | 461.93 |
60 | 盐池县鑫源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 | 生猪 |
| 1046 | 450.31 |
61 | 盐池县庚徵养殖有限公司 | 生猪 |
| 1210 | 520.91 |
62 | 盐池县丰源农牧有限公司 | 生猪 |
| 800 | 344.40 |
63 | 崔学军生猪养殖场 | 生猪 |
| 446 | 192.00 |
64 | 盐池县吉昌专业养殖合作社 | 鸡 | 蛋鸡 | 50000 | 717.65 |
65 | 盐池县泰和养殖专业合作社 | 生猪 |
| 1200 | 516.61 |
66 | 盐池县便民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 | 牛 | 肉牛 | 200 | 861.01 |
67 | 盐池县红山源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 牛 | 奶牛 | 370 | 1592.87 |
68 | 盐池县荣丰养殖专业合作社 | 生猪 |
| 403 | 173.49 |
69 | 盐池县鸿元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 牛 | 奶牛 | 0 | 0.00 |
70 | 宁夏盐池县巨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牛 | 肉牛 | 592 | 2548.59 |
71 | 盐池县兴旺盛养殖专业合作社 | 生猪 |
| 330 | 142.07 |
72 | 盐池县宏秉运土猪养殖有限公司 | 生猪 |
| 278 | 119.68 |
73 | 盐池县升达生猪养殖有限公司 | 生猪 |
| 3000 | 1291.51 |
74 | 盐池县上王庄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 | 牛 | 肉牛 | 260 | 1119.31 |
75 | 盐池县联军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生猪 |
| 80 | 34.44 |
76 | 宁夏元邦牧业科技有限公司 | 牛 | 奶牛 | 5572 | 23987.70 |
77 | 盐池县施天池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牛 | 肉牛 | 0 | 0.00 |
78 | 盐池县荣海家庭农场 | 生猪 |
| 427 | 183.83 |
79 | 盐池县永泰家庭养猪场 | 生猪 |
| 600 | 258.30 |
80 | 宁夏盐池县荣振罗山牧业有限公司 | 牛 | 肉牛 | 0 | 0.00 |
81 | 盐池县国芙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绵羊 | 450 | 64.58 |
82 | 盐池县富农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绵羊 | 529 | 75.77 |
83 | 盐池县联军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绵羊 | 377 | 54.24 |
84 | 盐池县众淼森家庭农牧场 | 羊 | 绵羊 | 1200 | 172.20 |
85 | 盐池县百顺综合养殖专业合作社 | 生猪 |
| 450 | 193.73 |
86 | 盐池县兴源家庭农牧场 | 牛 | 肉牛 | 123 | 529.52 |
87 | 盐池县双墩墩家庭农牧场 | 羊 | 绵羊 | 1500 | 215.25 |
88 | 顺发养猪场 | 生猪 |
| 678 | 291.88 |
89 | 盐池县富升源养殖专业合作社 | 生猪 |
| 800 | 344.40 |
90 | 鑫裕家庭农牧场 | 生猪 |
| 1000 | 430.50 |
91 | 盐池县青山乡营盘台养殖小区 | 生猪 |
| 370 | 159.29 |
92 | 盐池县盛源滩羊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绵羊 | 3173 | 455.47 |
93 | 盐池县上潘记圈滩羊养殖园区 | 羊 | 绵羊 | 970 | 139.05 |
94 | 贵丰家庭养猪场 | 生猪 |
| 500 | 215.25 |
95 | 盐池县隆祥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绵羊 | 7000 | 1004.37 |
96 | 盐池县红星滩羊养殖合作社 | 羊 | 绵羊 | 542 | 77.92 |
97 | 贾文亮生猪养猪场 | 生猪 |
| 450 | 193.73 |
98 | 盐池县宁隆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 羊 | 绵羊 | 774 | 111.07 |
99 | 陈有杰肉牛养殖场 | 牛 | 肉牛 | 109 | 469.25 |
100 | 侯晓龙生猪养殖场 | 生猪 |
| 98 | 42.19 |
101 | 孙有江生猪养殖场 | 生猪 |
| 270 | 116.24 |
102 | 盐池县大行养殖专业合作社 | 生猪 |
| 450 | 193.73 |
103 | 盐池县大发养殖专业合作社 | 生猪 |
| 574 | 247.11 |
104 | 盐池县万瑞和农林牧开发有限公司 | 牛 | 肉牛 | 65 | 279.83 |
105 | 宁夏金中昌信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牛 | 肉牛 | 163 | 701.72 |
106 | 宁夏金中昌信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羊 | 绵羊 | 2791 | 400.37 |
107 | 盐池县井裕丰养殖专业合作社 | 生猪 |
| 300 | 129.15 |
108 | 盐池县佳峰禽蛋家庭农场 | 鸡 | 蛋鸡 | 20000 | 287.15 |
109 | 宁夏金宇浩源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 牛 | 奶牛 | 6943 | 29889.91 |
110 | 宁夏六马养殖有限公司 | 生猪 |
| 2400 | 1033.21 |
注*:以上计算结果基于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计算条件为种植玉米,目标产量0.36吨/亩,施肥供给占比取值55%,以N计,氮素当季利用处理取28%,粪肥全部就地利用。
序号 | 工程内容 | 单位 | 数量 |
一 | 生态牧场配套干粪堆积站(100m2) | 座 | 60 |
二 | 已建养殖场升级改造配套粪污设施 |
|
|
2.1 | 干粪堆积池1000m³ | 座 | 1 |
2.2 | 干粪堆积池500m³ | 座 | 2 |
2.3 | 干粪堆积池300m³ | 座 | 10 |
2.4 | 12方吸粪车 | 辆 | 11 |
2.5 | 铲车 | 辆 | 3 |
2.6 | 宁夏金宇浩源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升级改造 |
|
|
| 粪污收集汇总池 | 座 | 1 |
| 一级沉淀沉沙池 | 座 | 1 |
| 二级粪污收集沉淀池 | 座 | 1 |
| 三级粪污收集回冲池 | 座 | 1 |
| 沼渣收集池 | 座 | 1 |
| HDPE黑膜厌氧沼气发酵池 | 座 | 2 |
| 粪渣沼渣晾晒场(8000m2) | 座 | 1 |
| 堆粪棚(3000m2) | 座 | 1 |
| 沼液氧化塘(120000m³) | 座 | 1 |
| 固液分离房 | 座 | 1 |
| 沼气出渣井 | 座 | 7 |
| 沼气进料井 | 座 | 4 |
| 沼气出液井 | 座 | 1 |
| 沼气发电机房 | 座 | 1 |
| 沼气排水井 | 座 | t |
| 化粪池 | 座 | 1 |
| 固液分离机 | 台 | 8 |
| 沼气发电机 | 套 | 2 |
| 沼气热水锅炉 | 台 | 2 |
| 避雷针 | 套 | 2 |
| 粪污泵、搅拌机设备 | 套 | 5 |
三 | 粪污处理机构升级改造工程 |
|
|
3.1 | 宁夏绿天沃农业有限公司升级改造 |
|
|
| 粪便发酵车间(6000 m2) | 座 | 1 |
| 场地硬化(20000 m2) | 座 | 1 |
| 水溶肥储存池(1000m³) | 座 | 1 |
| 复合肥预混罐 | 套 | 1 |
| 除臭塔 | 套 | 1 |
| 水溶肥成产线 | 套 | 1 |
| 撒粪车3辆 | 辆 | 3 |
| 包膜设备(生物菌肥) | 套 | 1 |
| 自动包装设备 | 套 | 1 |
| 码垛机 | 套 | 1 |
| 180度翻转叉车 | 套 | 1 |
| 30铲车 | 辆 | 1 |
| 分筛及料斗 | 套 | 1 |
| 移动式粉碎机 | 套 | 1 |
3.2 | 宁夏盐池县特奇新能源技术推广专业合作社升级改造 |
|
|
| 污水进化生产车间(1500 m2) | 座 | 1 |
| 沼气浓缩制冷车间(500 m2) | 座 | 1 |
| 自动中转站(100 m2) | 座 | 1 |
| 粪便储存池(2000m³) | 座 | 1 |
| 沼气浓缩制冷气瓶装罐设备 | 套 | 1 |
| 污水处理净化设备 | 套 | 1 |
| 污水拉运车20t | 辆 | 1 |
土地利用类型 | 面积(公顷) |
耕地 | 109879.7 |
园地 | 1648.4 |
林地 | 138200.1 |
草地 | 321662.5 |
合计 | 571390.6 |
附图2盐池县水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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