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山林权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完善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制度工作方案
来源:盐池县自然资源局 发表日期: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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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巩固和扩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成果,进一步发挥林业在维护生态安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到2025年,集体林业良性发展机制基本形成,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制度逐步完善,林地林木流转进一步规范,林权抵押和政策性森林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拓宽,集体林地服务体系和经营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实现森林增长、生态改善、农民增收、林业增效的目标。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农村林业“三变”工作,加快农民脱贫致富的步伐。

二、具体措施

(一)稳定和完善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关系

进一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稳定农村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探索推行在坚持集体林地农民集体所有的前提下,逐步建立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运行机制。在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基础上,继续做好确权发证后续工作,对尚未承包到户、适宜家庭承包经营的集体林地要继续明晰产权,切实做好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对已承包到户的集体林地,要保持稳定不变,农民依法享有承包权、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炒买炒卖集体林权,防止农民失山失地,确保农民长期拥有可持续就业和增收的生产资料。

(二)完善集体林地林木流转体系

1.规范林地林木有序流转。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林地林木流转办法》的要求,健全林地林木流转制度,规范林地流转秩序。支持公开市场交易,维护林地所有者、经营者合法权益。鼓励和引导农户采取出租、转包、入股等方式,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流转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增加农民收入。

2.规范林权流转行为。对家庭承包林地,以转让方式流转的,流入方必须是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原则上应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且需经发包方同意。以其他形式流转的,应当依法报发包方备案。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流转的,流转方应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提前公示,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采取招标、拍卖或公开协商等方式流转。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要事先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签订合同前应当对流入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林权再次流转的,应按照原流转合同约定执行,并告知发包方。

3.完善林权流转服务。逐步建立健全林权流转服务平台,强化信息沟通、政策咨询、合同签订、资产评估、林权交易、抵押贷款等综合服务。探索推进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机构建设,引导和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行为,提高林权管理、流转交易、社会化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农民发展林业创造更好的环境,让农民从林改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4.加强集体林权流转监管。强化县级林业部门对林权流转的监管职责,探索建立林权流转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制度和工商资本租赁承包林地审查制度。加强监督检查,重点督查强迫林权流转、不公平合同、不履约行为、非法改变流转林地用途和林地保护等级、“工商资本下乡圈地”和以林权流转为名“非林化”、“融资诈骗”等问题,切实纠正和查处影响森林资源保护、损害农民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转变集体林业经营方式

1.加快发展新型林业经济组织。推进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和家庭林场建设,提高林业生产组织化程度,解决农民产品购销难、信用贷款难、享受政策难、科技服务难、经营管理难等问题,提高竞争能力,规避农户个人单打独斗的市场风险,促进林业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2.积极扶持林业龙头企业。加快培育一批有特色、有市场竞争优势、产业关联度大、带动力强的林业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发挥技术、管理、品牌、销售等优势,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形成“龙头企业+农户+基地”、“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基地”经营模式,建立龙头企业与林农紧密联系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户分享更多加工销售收益。

3.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充分利用林地资源和空间环境,大力发展林下经济,转变林业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林地产出率,促进绿色增长和农牧民就业增收。因地制宜实施品牌战略,积极开发林下特色种植业、特色养殖业、采集加工业和森林旅游业。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1.完善补贴补偿机制。完善造林、抚育、林木良种财政补贴制度,逐步扩大补贴范围。完善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逐步扩大补偿范围。

2.强化林业信贷支持。根据中国银监会、国家林业局、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7〕57号)精神,积极与银行金融机构沟通协调,开发适合林业特点的信贷产品,丰富发展林业产业信贷品种。到2025年,在适合开展林权抵押贷款的地区,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基本覆盖,金融服务优化,林权融资、评估、流转和收储机制健全,为支持林业发展、解决好“三农”问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重要作用。

3.完善林业保险制度。继续推进公益林、商品林的保险参与度,落实林业保险保费补贴措施,引导保险公司、林业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林农积极参与林业保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确保取得实效。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结合本地实际,细化目标任务,积极筹措资金,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县林草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对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支持集体林业发展的合力。

(二)营造改革创新的良好环境。强化科技引领,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大力推广林业先进适用技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健全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机制,妥善处理各类纠纷,做好重大纠纷案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县集体林业改革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强化督查考核。各有关部门要将完善集体林权制度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建立考核和激励机制,强化检查督办,推动改革工作平稳实施和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盐池县山林权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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