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3011/2024-00172 | 发文时间 | 2024-05-21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自然资源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盐池县人民政府关于四股泉煤矿一号井爆炸物品储存库建设项目预征收土地的公告 |
根据用地需求,县人民政府拟组织征收惠安堡镇萌城村部分集体土地用于四股泉煤矿一号井爆炸物品储存库建设项目建设。现启动对该范围集体土地的征收工作,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惠安堡镇萌城村部分集体土地,具体位置、面积及地类以规划选址、土地预审、土地现状调查为准。
二、拟征收目的:四股泉煤矿一号井爆炸物品储存库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用于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由自然资源局自本公告发布后组织实施、测绘机构协助。
四、实施单位:惠安堡镇人民政府牵头,县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审计局、农业农村局配合。
五、自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不得阻挠土地丈量、登记工作,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其个人承担。
六、公告限期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盐池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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