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11/2024-00025 发文时间 2024-01-30
发布机构 盐池县自然资源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盐池县自然资源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盐池县自然资源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县委: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区市县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力地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全力推动“八五”普法,认真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明确学习方式和主要内容。把学习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必修课程,依托中心组理论学习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宪法》《行政复议法》等内容,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进行学习研讨。组织召开法治政府专题部署会议,传达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盐池县2022年创建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提升行动(2023—2025年)实施方案》等精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二)依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情况。我局担负着全县自然资源调查、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的职责,行政权力相对集中,工作程序比较复杂,引发行政诉讼的机率也较高。为了妥善处理好这一问题,我们通过建立相关制度、完善权力制衡、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实现了公正、公平执法。一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制度。对项目规划选址、用地审批、矿产资源挂牌交易、项目建设、大额资金支付等重大事项,按照“班子集体研究、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决定。同时,对涉及法律问题,及时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建议,确保各项决策依法依规。二是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增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意识。三是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管理办法》,细化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内容和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

(三)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情况。制定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发文登记簿,严格按照清理要求对我单位相关文件进行排查,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报备、备案等制定程序。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情况。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定了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环节记录涉及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案件办理过程中采取法律顾问参与把关、审查人员严格审查的方式,确保案件依法规范办理。2023年共开展动态巡查320次,发现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118起,当场制止57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61件,收缴罚没款801.32万元。二是规范履行部门职能。扎实做好“互联网+监管”各项工作,录入执法人员50人,行为清单编制和执法人员信息完善率达100%;按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对检查工作及时进行录入公示。三是对2022年以来已经办结的案卷进行了自查自评,针对评查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反馈问题,要求各办案人员及时整改,规范执法卷宗。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权基准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和执法案卷质量。2023年我局3宗行政执法案卷被自然资源厅评为优秀案件,1宗入选全区优秀典型案例。

(五)行政应诉工作情况。2023年共收到检察建议4件,均已办结并及时回复。行政应诉案件共计3件,均由班子成员出庭应诉。同时,我局聘请资深法律顾问1名,全面负责自然资源领域各类案件诉讼工作。

(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一是建立经常性学习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纳入目标任务管理中。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站所常规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依托局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内容,及时转载各类违法案例,警示教育企业和个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二是充分利用“3.19”《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宣传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大法治节日,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学习活动。三是以案释法,在县电视台通报自然资源违法典型案件。2023年共通报了3类3起自然资源典型违法案例,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成效,引导全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积极谋划参与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相关工作。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带头学法、模范用法,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调节、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主要工作安排

我局在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科学谋划,扎实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总体上看,还有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在:一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意识还不够;二是行政执法内容和程序规范性还不足;三是执法队伍建设还不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中央、区市县党委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一是提高法治意识,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学习。继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及自治区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增强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体现到实际行动上,推动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二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考核、问责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和依法执政意识。通过多种途径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增强执法力量,同时加大法治培训力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内容,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深化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对《规定》的重要意义和精神实质的认识,在日常工作中做到“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及时决策”,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四是全面开展“八五”普法,提高普法实效。充分利用“3.19”《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宣传日、“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6.26”禁毒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大法治宣传节日,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学习活动。以弘扬法治精神为重点,以群众需求为导向,采取送法上门、互动参与、以案释法等方式,提高普法成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责任制,坚持普法和依法治理同步推进。


盐池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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