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08/2023-00014 发文时间 2023-08-15
发布机构 盐池县司法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盐池县公证处“为群众办实事”服务措施
盐池县公证处“为群众办实事”服务措施

1实行“最多跑一次”服务。承诺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当事人只需往公证处跑一次就能拿到公证书。


2实行“延时工作”服务。承诺在当事人有紧急情况下,提供不分节假日、不分上下班时间办理公证的服务,满足当事人需求。


3实行“一次性告知”服务。热情接待当事人提供公证法律咨询,对需要申请办理公证事项的当事人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


4实行“公证费用减免”服务。对残疾人、老年人、低保户等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对其公证费用实行减免服务。


5实行“公证上门”服务。对行动不便等因故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人员,我处可根据当事人的需要提供上门服务和现场公证


6实行“特事、急事特办”服务。对残疾人、孕妇、老年人等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经申请批准,可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出证。


7实行“温馨邮寄”服务。对因故没有时间到公证处领取公证书的办事人员,提供邮寄服务,方便当事人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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