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38/2019-00010 发文时间 2018-10-10
发布机构 盐池县司法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盐池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全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细则的通知
盐池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全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盐池县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细则》已经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盐池县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细则

                        盐池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借章)

                                   20181010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盐池县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细则

被考评对象:自评时间:2018日             考评时间:2018

考评

项目

考评指标及评分标准

自评

得分

考评

得分

备注

一、组织  保障(10分)

1.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健全并落实领导协调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机制(1分);

2.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规划、有年度计划、有具体工作方案,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按规定每年10月底前认真落实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公开制度(2分);

3.单位年度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开展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学习、宣传工作形式多样、年度不少于3次,领导干部学法尊法用法,年度不少于2次。(2分);

4.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并按要求完成年度示范创建工作(5分)。



责任单位

对应落实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15分)

5.严格落实县政府权责清单管理制度,相同行政职权事项在区市县三级的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等要素基本一致,同一层级政府相同工作部门的行政职权数量基本相近(1.5分);

6.落实负面清单,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1分);

7.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推进不见面,马上办审批模式,落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1分);

8.进一步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监管功能提升建设,实施在线监测并向社会公开,在线监测率达到95%,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率达到95%(1分);

9.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彻底清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1分);

10.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管理机制健全(1分);

11.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1分);

12.城市社区和行政村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实现全覆盖。行业协会、商会组织机构设置科学,运行管理机制完善,法人治理行为规范(1.5分);

13..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全面清理,编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1分);

14.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成国家、区、市有关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规划和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的工作落实(1分);

15.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建立健全,编制并公开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和指导目录(1分);

16.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健全,完善并严格实行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2分)。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15分)

17.单位出台的县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流程完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和有效期制度严格落实(2分);

18.行政规范性文件没有发生设定与上位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相违背,不得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没有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情形(1分);

19.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公开征求意见程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或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组织听证或者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听取社会公众意见(2分);

20.行政规范性文件提交政府会议常务会和专题会议前,需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并经单位集体讨论作出提交会议决定(2分);

21.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应在于印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开;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制度,按照实限和要求备案(4分);

22.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实行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做出清理、调整工作,并在县人民政府或本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2分);

23.按时完成涉及商标制度、产权保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各类证明事项等的清理工作,准确上报拟清理意见和清理的法律法规依据文件,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2分)。



各责任单位对应落实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10)

24.健全单位法律顾问制度(必须聘用1名以上有社会经验丰富的专职律师),切实开展本部门政策、合同及涉法事务等方面服务、参与行政应诉和行政纠纷矛盾化解工作(1分);

25.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建立,决策主体、法定程序、法律责任明确(1分);

26.台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应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其制度规定健全(1分);

27.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范围、听证程序建立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实效明显并公布(2分);

28.行政决策咨询论证库或者工作机制建立,风险评估制度落实,风险评估率达到100%(1分);

29.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率达到100%,确保决策合法合规(1分);

30.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有效落实,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集体讨论率达到100%(1分);

31.跟踪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及实施效果,根据实际需要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后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1分)。

32.重大行政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公开率达到100%,重大行政决策意见反馈率达到100%(1分)。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分)

33.有明确执法岗位和与工作相适应的在编在岗行政执法人员,持有行政执法证件比率达到100%(2分);

34.重点领域综合执法深入推进,执法体制和工作职能基本理顺(1分);

35.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两发衔接中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实现无缝对接,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达到100%(1分);

36.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动态管理制度完善,并向社会公开,基准制度严格执行(1分);

37.行政执法部门对本部门行政裁量权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并向县人民政府和上一级行政执法部门报告评估情况(2分);

38.落实单位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6分);

39.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行、执法依据梳理清楚、执法责任分解到岗位,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追究率达到100%(3分);

40.执法信息化广泛运用,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执法办案平台及信息查询系统建成并运用(2分);

41.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辅助人员纪律约束和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制度完善,考核结果作为级别调整、交流轮岗、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2分)。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12分)

42.起草政府规范性文件落实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等要求,严格规范作出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2分);

43.建立完善公务员诚信档案,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编制公务员诚信手册(1分);

44.建立部门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常态化、长效化的监督制度,行政问责全覆盖(2分);

45.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1分);

46.加强审计监督,年度内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覆盖率达到100%(2分);

47.全面完成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办结率均达到100%(1分);

48.做好单位行政应诉、举证工作,严格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职责,出庭应诉率达到90%以上(1分);

49.能够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单位本年度内应主动公开单位的政务信息(2)。



责任单位

对应落实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8分)

50.行政复议制度完善、渠道畅通、审理机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受理、按时办结,公开听证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行政复议案件办结率达到90%以上(1分);

51.行政裁决制度健全,行政裁决工作规范合法,及时有效化解矛盾能力增强(1分);

52.行政调解机制健全,行政调解范围依法科学界定,调解行为公正规范,调解效力得到有效保障(1分);

53.劳动仲裁制度完善,仲裁能力明显增强,解决经济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充分发挥(1分);

54.依法履行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职能,年度内单位没有发生因违法或不当处理行政争议和民事争议引发重大群体事件、被有关部门问责等情形(2分)。

55.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推进人民调解四张网组织建设,大力推进网上信访,完善联动服务机制,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确保信访问题优先通过法定途径解决(2分)。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10分)

56.单位法治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每年至少举办2期以上干部职工法治专题培训班,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参加率达到100%(2分);

57.部门、乡镇领导班子每年应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领导干部法治讲座率达到100%(2分);

58.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落实,行政执法机关每年至少开展一期综合法律知识、部门专业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集中学习培训,参加率达到90%以上(1分);

59.行政机关一般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两次集中学法知识培训,学习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2分);

60.领导干部任职前进行法治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制度落实(2分);

61.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建立并有效落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经常性以案释法活动(1分)。



总计(100分)

注:经考评验收后,对完成本年度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单位应加5分;未完成应扣减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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