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3009/2024-00033 | 发文时间 | 2024-05-23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财政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
盐池县财政局文件
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
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精神,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4〕122号)、中国共产党盐池县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24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的通知》(盐党农发〔2024〕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24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7381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对标对表中央和自治区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有关要求,重点支持葡萄酒、枸杞、牛奶、肉牛、滩羊、冷凉蔬菜“六特”产业和我县特色优势产业,持续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要加强产业项目论证选择和组织实施,强化资金项目绩效管理,推进产业项目明显提质增效。
二、共支持9个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每村补助100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每村配套补助30万元,要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有关要求,认真抓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突出支持重点和创造利用现有资产,积极发展社会化服务,在拓宽村集体经济收入渠道的同时,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三、自治区衔接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实行动态监控。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切实用好自治区衔接资金。
此项资金请列入2024年对应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具体项目科目分类详见附表。
附件:1、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及科目分类表
2、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盐池县财政局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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