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3009/2024-00032 | 发文时间 | 2024-05-08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财政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下达2024年闽宁协作资金预算的通知 |
盐池县财政局文件
关于下达2024年闽宁协作资金预算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闽宁协作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4〕96号)和中共盐池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盐池县2024年闽宁协作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盐党办综〔2024〕1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24年闽宁协作资金预算4980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本次下达的闽宁协作资金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支持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以及闽宁两省区签订的《东西部协作协议》、《“十四五”闽宁协作规划》、闽宁协作联席会议纪要明确的主要任务。
闽宁协作资金不纳入统筹整合范围,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闽宁协作资金管理办法》(宁财(农)发〔2021〕507号)和《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闽宁协作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宁财(农)发〔2024〕99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三、请切实用好闽宁协作资金,尽快将资金落实到项目上,及时对项目资金进行公示公开,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闽宁协作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四、请你们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对照下达的绩效目标表(附件),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完成。
此项资金请列入2024年对应的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具体项目科目分类及项目名称详见附表。
附件:1、2024年闽宁协作资金分配及科目分类表
2、2024年闽宁协作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盐池县财政局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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