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3009/2024-00029 | 发文时间 | 2024-05-28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财政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调整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
盐池县财政局文件
关于调整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相关单位:
根据中国共产党盐池县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要求,经研究,现将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900万元予以收回调整使用,本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380万元、“三西”农业建设任务150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20万元。
收回资金和调整下达资金对应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具体项目科目分类详见附表。
附件:1.收回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统计表
2.调整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统计表
盐池县财政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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