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3009/2024-00027 | 发文时间 | 2024-05-23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财政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的通知 |
盐池县财政局文件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
与利用资金预算的通知
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4〕13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1240万元下达你单位,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收回盐财(农)指标〔2024〕70号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66万元调整下达。
二、按照《关于印发<2024年宁夏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种)发〔2024〕7号)要求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工作,要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平台发放,确保于6月30日前补贴到农户手中。
三、资金使用过程中涉及政府采购的,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招投标的各项规定,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并做好相关账务处理。
四、请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对照下达的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此项资金请列入2024年对应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具体项目科目分类详见附表。
附件:1、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分配及科目分类表
2、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盐池县财政局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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