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3009/2024-00025 | 发文时间 | 2024-02-05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财政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的通知 |
盐池县财政局文件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
与利用资金预算的通知
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3〕66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预算9913万元下达你单位,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其中:耕地地力保护补贴6778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3135万元。
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要按照方案中确定的补贴标准等内容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前期工作,要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平台发放,确保于6月30日前补贴到农户手中。
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招投标的各项规定,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并做好相关账务处理。结合我县实际,加强项目管理,科学制定资金使用方案,加快项目执行和资金支付进度,确保资金发挥效益。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资金使用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四、请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对照下达的绩效目标表(附件),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6778万元请列入2024年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2130120-稳定农民收入补贴”;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903-个人农业生产补贴”;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310-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3135万元列入“2130153-耕地建设与利用”;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302-基础设施建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1005-基础设施建设”。
附件:1、2024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2、2023年中央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盐池县财政局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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