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3009/2024-00001 | 发文时间 | 2023-12-29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财政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调整下达2023年小杂粮种植 补助资金的通知 |
盐池县财政局文件
盐财(农)指标〔2023〕517号
关于调整下达2023年小杂粮种植
补助资金的通知
县农业农村局、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盐财农指标〔2023〕157号)、农业农村局《关于解决2023年小杂粮种植补助资金的请示》(盐农发〔2023〕298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将就业中心2023年百万移民(就业帮扶)项目资金19.85万元予以收回调整使用,本次下达的资金用于2023年脱贫户小杂粮种植补助资金,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行为,否则将依据有关法规和制度严肃查处。
二、请你单位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对照下达的绩效目标表(附件),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此项资金请列入2023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505-生产发展”、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903-个人农业生产补贴”;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310-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附件:2023年脱贫户小杂粮种植补助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盐池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29日
盐池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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