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3009/2023-00044 | 发文时间 | 2023-05-15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财政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调整使用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
盐池县财政局文件
关于调整使用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县乡村振兴局、教育体育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2〕605号)和乡村振兴局《关于申请调整2023年“雨露”计划项目资金的函》(盐乡振发〔2023〕4号)文件要求,现将盐财农指标〔2023〕21号下达给教育体育局的“雨露”计划项目资金294万元调整到乡村振兴局使用。
调整后的资金请列入2023年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506-社会发展”;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盐池县财政局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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