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3009/2023-00036 | 发文时间 | 2023-03-21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财政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
盐池县财政局文件
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预算指标的通知
县水务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2〕678号)精神和水务局《关于报送2023年第一批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分配计划的函》(盐水函〔2023〕9号),经研究,现将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指标2433万元下达你单位,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和《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宁财农发〔2021〕274号)文件要求,本次下达的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属于统筹整合使用范围内资金,项目名称及金额详见附表。
二、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行为发生,否则将依据有关法规和制度严肃查处。
三、请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对照下达的绩效目标表(附件),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此项资金请列入2023年对应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具体项目科目分类详见附表。
附件:1、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指标分配表
2、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盐池县财政局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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