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09/2023-00034 发文时间 2023-02-09
发布机构 盐池县财政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盐池县财政局文件



盐财(农)指标202321



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

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2605号)、中国共产党盐池县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盐池县2023年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党农发〔20232)乡村振兴局《关于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的通知(第一批)》(乡振发〔20239)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825万元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和《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宁财农发2021274文件要求,本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为直达资金,实行动态监控。属于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内资金,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10056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499万元,以工代赈任务770万元,三西农业建设任务2500万元,项目名称及金额详见附表。

二、请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加强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落实全过程绩效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及时对项目资金进行公示公开,确保衔接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资金请列入2023年对应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

目、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具体项目科目分类详见附表。


附件:1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及科目分类表

2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盐池县财政局

202329































































盐池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329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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