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3009/2022-00057 | 发文时间 | 2022-11-30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财政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调整使用闽宁协作资金的通知 |
盐池县财政局文件
关于调整使用闽宁协作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盐池县人民政府第66期专题会议纪要和乡村振兴局《关于调整使用闽宁协作项目结余资金的请示》(盐乡振发〔2022〕98号)要求,经研究,现将2018至2022年闽宁协作项目结余资金收回调整使用,本次下达的闽宁协作资金75.273296万元。
收回和调整使用资金对应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具体项目科目分类详见附表。
附件:1、收回2018年—2022年闽宁协作项目结余资金情
况统计表
2、调整使用2022年闽宁协作资金统计表
盐池县财政局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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