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323009/2021-00065 发文时间 2021-12-10
发布机构 盐池县财政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收回农业农村局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
关于收回农业农村局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





盐池县财政局文件



盐财(农)指标〔2021407


关于收回农业农村局中央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


县农业农村局:

为切实加大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28号)、财政厅《关于加强地方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的通知》(宁财预发2018352号)文件精神和你单位《关于上缴财政结余资金的函》(盐农发〔2021333),经研究,现将盐财(农)指标202192号文件下达给你单位的黄花产业项目结余资金287.095996万元予以收回。

原文件下达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为“2130505—生产发展”,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50302—基础设施建设”,部门经济分类科目“31005—基础设施建设”。

请将上述结余资金上缴县财政局国库股,并做好相关账务处理工作。




盐池县财政局

20211210














盐 池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112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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