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323009/2018-84486 | 发文时间 | 2018-05-31 |
发布机构 | 盐池县财政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盐池县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盐池县支行关于印发《盐池县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盐池县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盐池县支行
关于印发《盐池县预算单位银行账户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县直各有关单位,各人民团体,各商业银行:
为进一步规范盐池县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强化财政资金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5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零余额账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09〕47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8〕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盐池县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盐池县支行研究制定了《盐池县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附件:盐池县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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