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1年11月24日;来源:自然资源局
根据宁夏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湿地监测建设占用湿地图斑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高度重视,就监测反馈的问题,安排专人进行排查核实。核实具体情况为:我县收到12个监测反馈变化图斑,其中有2个图斑位于哈巴湖保护区境内,实地未发生变化;2个图斑属于核销图斑;剩余8个图斑中查到有3个图斑(惠安堡湿地、南滩湿地、大水坑镇东南湿地)有部分占用情况,共占用面积为10.5881公顷。为实现全县湿地资源占补平衡、总量管控,我县将惠安堡镇季节性洪沟1个湿地单元(10.5881公顷)作为增补湿地,现对其基本属性、权利类型、权利主体、权利客体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21年11月24日至2021年12月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有效权利证明材料到盐池县自然资源局提请调查审核。
联系人:古秀琴 联系电话:13995234027
附件:盐池县2021年增补湿地小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