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1年11月11日;来源:盐池县农业农村局
一、公示时间
2021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
二、 公示方式
盐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三、 公示内容
整改任务措施清单第十一项(问题清单第31项):关于“吴忠市农药使用量同样也存在‘两张皮’问题,统计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数据不一致,差异较大。2019年,同心县、盐池县农业农村部门上报农药施用数据分别为87.2吨、57.7吨,而统计部门统计数据分别仅为15.74吨、18.56吨,相差甚远。”的问题。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统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整改时限:2021年10月底前
整改目标及措施:
(一)农业技术部门对农药类型选择、精准用量、使用方式等强化技术指导,提高农药效率,降低农药用量。同时积极推广生物防控、物理防控等病虫害防控措施,进一步减少农药使用量。
(二)农业农村局即刻对2019年农药使用量统计数据进行自查,对农药用量进行重新测算统计。
(三)加强对农业统计人员进行统计业务知识培训,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统计局《农林牧渔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不断提高农业统计数据调查质量。
整改完成情况:
(一)对种植户进行了农药减量技术宣传培训。大力推广病虫害统防统治,开展了黄花病虫害统防统治6.2万亩次、玉米粘虫统防统治5.1万亩,全部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在全县800座日光温室开展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发放黄、蓝粘虫板1.6万张;在城西滩建立100亩黄花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示范区,集中示范天敌生物防控技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新型施药器械。
(二)已对2019年农药使用量统计数据进行了自查,重新测算了2019年农药使用量,并形成了自查报告,对产生差异性的原因进行了分析。
(三)统计局确保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农业专题培训,对农业统计人员进行《统计法》、《农林牧渔业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等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实行签订统计从业人员信用信息记录表,以及统计调差单位诚信统计依法统计承诺书,降低上报数据差错率,提高农业统计数据质量,确保农业数据审核把关到位。
四、验收意见
按照区市党委、政府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我县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2021年11月10日,验收组主要采取调阅档案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措施清单第十一项(问题清单第31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经查《吴忠市贯彻落实2021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的3项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同意验收。
盐池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