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2020年11月24日;来源:盐池县农业农村局
为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一步提升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示范带动能力,特制定《关于2020年盐池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盐农经﹝2020﹞56号)及《关于2020年盐池县家庭农场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盐农经﹝2020﹞57号)。目前,经县级验收,共有14个家庭农场和40个专业合作社通过验收,该项目建设内容已全部完成。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0〕34号文件)及《自治区2020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实施总体方案》精神,现将验收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自2020年11月24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盐池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事实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受理电话:0953-6610219 受理人:石玉龙
盐池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