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儿庄一井煤矿及选煤厂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等政策规定,现对马儿庄一井煤矿及选煤厂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前的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马儿庄一井煤矿及选煤厂
2.建设单位: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总投资:建设项目总资金557140.95万元,其中:项目静态总投资522141.90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32679.9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319.12万元。
5.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东南约80km处,行政区划属盐池县惠安堡镇和冯记沟乡管辖。
6.建设内容及规模:
矿井井工开采,采煤工作面设计采用单一长壁一次采全高采煤法,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地面建有工业广场及配套选煤厂。
马儿庄一井煤矿设计能力2.40Mt/a。选煤厂为矿井型选煤厂,服务于马儿庄一井,选煤厂建设规模与矿井建设规模一致,同为2.40Mt/a。
7.服务年限:矿井总服务年限83.1年。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工作内容
1.收集本项目相关资料,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内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项目所在地的背景情况、媒体舆论情况等,前往同类项目现场,调查收集同类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状况;
2.根据收集的项目相关资料,初步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3.确定公众调查方案和调查提纲,编制公众调查问卷;
4.分派公众调查组前往项目所在地填写调查问卷,就本项目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并且走访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收集本项目信息公开、公众意见、政府态度等情况的资料;
5.根据实际调查情况,确定最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6.进行风险识别、风险等级判断,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提出分析结论和建议;
7.编制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三、公示征求意见内容
1.您是否知道该项目?通过什么渠道获得的?
2.您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
3.本项目的建设对您的生活有无影响?
4.您对本项目建设规划选址、项目建设内容、生态环境问题、公共安全问题、项目建设期间及运行期间可能存在的相关问题等方面的建议、意见及诉求?
四、公示说明及提出意见的方式、期限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10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项目实施单位或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五、建设单位与评估单位
1.建设单位: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任保山 联系电话:13995165872
E-mail:15038691@ceic.com
2.评估单位:四川中砚远格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旭东 联系电话:18383228598
E-mail:945494073@qq.com
3.项目监管单位:盐池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赵波 联系电话:0953-6015631
E-mail:nxychfgj@163.com
盐池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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