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原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国土资发〔2016〕147号)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若干措施》(宁自然资规发〔2022〕5号)精神,加快盘活利用各类城镇低效建设用地,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编制了《盐池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公众和相关单位征求意见或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0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12月30日18:00前将意见反馈至盐池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李昊
联系电话:13709551234
传 真:0953-6013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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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盐池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
2.盐池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盐池县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盐池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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