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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盐池县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3-09-19
来源:盐池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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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落实水资源“四定”原则深入推进用水权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2139号),促进非常规水源的有效利用,保障用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节约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制定本办法。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或建议,诚请社会其他单位和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传真、电话等方式于2023926日前将意见反馈盐池县水务局(节水型社会建设办公室)。

联系电话:0953-6020124     传真:0953-6012050

邮箱:ycsuj@163.com

附件:1.《盐池县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盐池县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盐池县水务局

2023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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